家具既是生活当中的“日用之器物”,又是从古人到今人的“审美之造物”,可以说,中国古典家具承载着“生活美学”传统,是“生活审美之物”。如今家具的“新中式风潮”,正是试图恢复审美与生活的关联,应该将其看作当今我国“生活美学潮流”中的一环。
从功能上而论,家具是供人“栖居”的。但中国人对待生活向来易孳生出“审美情趣”,家具本身同时被当做“审美欣赏”的对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栖居美学”。
“家具栖居美学”,还不是形式意义上的“家具美学”。“家具美学”是在探寻家具作为审美对象如何给人以美感。但是,家具不仅仅是看的、观赏的,也是可以用的、把玩的。这恐怕是最简单的道理,“用家具”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用得美”就更是一种“审美方式”!在美的家具当中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生活美学”的活的过程,这个活生生的过程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活色生香”!
选择家具的标准,并不是仅仅是木材的材质,木材的材质只是“硬的标准”,而“审美标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可称为“软的标准”。当然,这种软硬之分,并不是家具实材上的软木与硬木之别,倒更接近于物质与精神的差异,木料毕竟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审美作为一种“物我合一”过程及其结果更接近精神维度。所以我觉得,选择家具的最基本的标准,应该还是“美的标准”,木材的匹配性使用,应服务于美学上的标准。唯木材是从的“炫富式”的审美风尚,对于当今家具界的“审美取向”而言是不利的,对于家具选择的“整体标准”来说也是不利的。我们所说的对于红木家具的“整体标准”,不是指不同家具之间的组配,也不是色彩相互的搭配,那还只是“形式主义”美学的基本要求,而是说无论何种形式美学,都有在审美上“基本协调”的规范与要求,这属于“家具美学”的范围,要求我们以艺术的准则来看待家具。
王世襄先生曾极力推崇明代“硬木家具”的品质与高境,对后来的中国家居界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王世襄先生却不是那种唯红木论者、唯材质论者,就像如今家居界的主流人士那般,他也是从整体上看待“明式家具的美学”。我们知道,他将这种明代美学的特征概括为“五美”,亦即“木材美”、“造型美”、“结构美”、“雕刻美”与“装饰美”。由此可见,木材美本身只在其中占据五分之一,而且是最基础的美感标准,后四种美感都是几乎可以是平行并列的,都是建基在“用料”及其木材美的使用基础上的。而且,同样重要的是,王世襄先生一面强调了“造型美”、“结构美”,另一面也没有忽视“雕刻美”、“装饰美”,而如今的现状则是,“雕刻美”、“装饰美”超过或者压倒了“造型美”、“结构美”,这是值得当今家居界注意的。
其实,明代也形成了不同于宋代的“素朴美学”。王世襄先生提出的明式家具“十六品”,大都是与素朴之美结缘的,它们分别是“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浓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与“清新”。而且,我发现,其中的中国美的标准,更多是就“造型美”和“结构美”而言的,“雕刻美”和“装饰美”相形之下乃是次要的。这种结构造型上的素朴追求,就与当今装饰雕刻上的繁复追求相悖。
我们发现,如果把中国家具的“审美要素”给风格化、固定化与标志化,那么,这些所谓的“中式要素”,往往就成为了一种僵死的“符号”,被使用到各个地方其实也是僵化的应用。那么,能不能在当今中国家具界,提倡一种“新的”、“中式的”、“素朴主义”的美学呢?这种“素朴主义”中国美学,其实更多是本土精神与境界的呈现。“中国式家具”如何能体现中国精神世界与审美境界呢?这对当今中国家居界提出了更高的诉求,但也是更为本根性的要求。
作者:刘悦笛
编辑:陈瑜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