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是自《1986年税制改革法》立法以来一次较全面的联邦财税体制改良,其核心政策诉求,便是推动跨国公司向本土回流,振兴美国制造业,重塑全球制造业供应链和价值链,稳固美国大国制造业根基。
上海财经大学李超民教授通过研究美国国际税制转型与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变化、公司所得税与资本跨国流动、外国来源所得税与F分编规则、公司倒置与投资收益剥离、“全球税制”与跨国投资收益遣返政策、参与豁免税制与收到股息扣除规则、税制改革对跨国资本回流的带动,以及对美在华高技术投资的影响八个方面的理论和政策,全面分析了美国联邦税制改革的政策、机制变化,解释了其与跨国直接投资流动的关系,以及对在华跨国投资流动的影响。
《美国国际税制改革与资本回流原理》
李超民 著
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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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改对其在华企业的影响会怎样?
美国财税政策直接引导着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走势。据美国财金政策和学术界提供的测算数值,美国政府税制改革后将有1至2万多亿美元的海外资金回流,仅苹果、思科两企业在改革之初就宣布,将有近2000亿美元资金回流的计划,它们还计划增加对内投资,稳固高技术在美国国内的研发和制造供应链。美国联邦税制的改革所产生的影响是全球性的,但是由于美国跨国资本早已将中国作为投资的重要地区,尤其是高科技跨国公司均在中国主要地区进行了布局,投资遍及各个生产领域,尤其是高技术领域。我国是美国高科技投资聚集的重点地区。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美对华直接投资(FDI)主要投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到2010年前后,开始进入消费品行业和汽车行业,据上海美国商会2018-2019年针对商会成员企业的调查,接近六成的美对华直接投资企业都把中国作为本地市场生产或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地,比2017年有51%占比有所增加。
在美国联邦政府2017年改革税制后,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仍保持如下特点:(1)美对华直接投资主体仍属于战略性投资,具有长期性。从投资总量看,截止2018年底,1400多家美国大中小型企业在华共成立公司1440家,投资项目7100多个;从投资结构上看,其中有450家企业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有330家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71家企业投资在10亿美元以上。(2)美对华直接投资企业仍以绝对控股占多数,2017年美资控股比例为48%,2018年上升到64%,其中像特斯拉项目和埃克森美孚项目的投入,正值美国政府打着“美国优先”的口号,要求美资在华企业和供应链向国内转移之时,这些投资看来似乎并未受税制改革的影响,或者说美对华投资决策在受到税收政策影响的同时,其他因素却推动了投资的加大,所以在华的高额投入推动了美国资本绝对控股比例大幅提升。(3)美国金融企业从2005年开始全面展开在华布局,到2018年,美国金融企业大量投入不动产市场,在华投资总额中有15%属纯金融驱动型直接投资,金融大企业JP摩根和摩根士坦利已建设多数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有关分析预计,未来美国跨国投资对华投入和增长潜力巨大。
由此可见,美国企业对华投资和产业供应链依赖非常大,如果税改之后跨国企业不得不撤资,无疑将对美在华跨国投资企业产生长期影响。而且美资回流会否与金融危机以来部分在华企业和供应链搬迁叠加,并导致高技术投资流量变化、选址模式变化、产业链转移?美在华高科技企业回流会采取什么模式?这种影响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冲击有多大?对此应如何判断并制定何种策略?这些不但涉及我国跨国公司税收政策调整,而且直接关系财政税收、投资贸易、经济及社会政策改革的成功。
作者:李超民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