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出过一本自选集。因为出版社决定再版,需要增添近年新作,所以这一部我做了一点调整。除了保留以前的部分内容,又加入了我新近发表的几部小说。所有这些,算起来,也算是我写作史上颇有代表性的作品。
其中以中篇小说为最多。平常我最爱写的也是中篇小说,因为写得比较多,以至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它们。这就让我的短篇小说十分委屈。其实我的好几篇短篇小说都是我自己特别喜欢的。当年的选刊们因为经常选我的中篇,见我的短篇,便一律放弃转载。有一次一个编辑跟我说,因为刚选过你的一个中篇,所以他们不肯再选你这个短篇。这篇小说这么好,真可惜呀。
是可惜,但却没办法。所以大量的读者没有机会读到我的这些作品。在这里,我把我自己喜欢的这些短篇都收了进来。我在选编的时候,又一次阅读它们,我相信它们能历经时间的考验。
这部自选集中最大量的当然还是我的中篇。我格外喜欢中篇小说这种形式,甚至有点入迷。因为它特别适合我这种性格的人来写。写短篇常常会觉得不过瘾,似乎正写在兴头上,突然就写完了。就好像吃一道好酒席,吃了一半就被人强行拉走似的。而写长篇则需要太多的耐心。生活中总会有干扰,一干扰,几天定不下心来。结果写作的时间便总是被拉得很长,一直拉到自己都不耐烦为止。唯有中篇,写到我自己想要收手或是恰有外界骚扰时,正好写完。更兼它篇幅不大,答应编辑的稿债,也比较容易还。最多咬咬牙,半个月完成一篇时间也足够。如此这般,大量地写中篇小说于我便自然而然。
所以,这部自选集篇幅最多的便是我的中篇小说。
现在的写作于我来说,如同每日的生活必需。隔上一阵,如果什么都不写,便会不自在,心里的空虚便像春天的草一样疯长。经常我也并非都是在写小说,有时候随手写上一点感想,也很舒服。特别有了博客、微博、微信这些新型媒体之后,漫不经心地随心所欲地在博客上自说自话一番,或是将旧作翻拣出来重新看过,贴出来给大家看,也蛮来劲。这一切,其实都成了一种生活方式。是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方式。
1978年我进了武汉大学中文系读文学专业后,才算是我真正接触文学的开始。以前不过是胡乱读闲书而已——我家里人全都是学理工科的。那时的我,像我的父兄一样,只不过是一个读者。只会不知好坏地见书就读,仿佛猫抓老鼠,逮着哪只是哪只。想起那个时候,闻知谁有一本好书,不辞辛苦,磨尽嘴皮,也一定要借到手。为了在规定时间内还书,还必须通宵达旦地看。若逢停了电,点着煤油灯也要读完。那些读书的日子,真是尽兴呀。尤其夏天的下午,天热不想出门玩,我几乎天天坐在走廊大门通风的地方看小说。多少年如此。左邻右舍都看惯了,他们常说,方方看起书来,她妈妈怎么喊她她都听不到。直到现在,我还会常常想起自己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小说的情景。以至进到大学,看到老师开出的必读书目时,我竟是大喜。因为当代的小说部分,几乎全被我通读过了,而古代的经典小说,也读了大半。
对于我来说,写作最初的开始,便是阅读。是阅读让我热爱写作。转眼之间,自己竟也写了近四十年,把一个热血青年的我,写成了一个头发斑白的我。
有时候会想,不知今天还有没有读者,像当年的我那样去阅读。如果有,希望我这本书,能让他感到阅读的快意。
作者:方方
编辑制作: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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