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权利完善时间进程
■1978年确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1984年
允许农户经集体同意可转包承包地给种田能手
■1993年
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转让土地使用权
■1998年
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依法进行
■2002年
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7年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2008年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0年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3年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2014年1月
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
百姓预期 金山区长兴村去年八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有了“土地户口”的农民们开始打算转包、租赁、抵押、入股——农村土地的未来有多少可能
蓝绿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尽管只增加了一页纸,在金山区山阳镇长兴村却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老人们拿着自家的《权证》,站在自己耕耘了一辈子的土地上,反复对照大小;早已在市里打工的人们也赶了回来,确认自家的土地……
土地,农民的根。这个冬天,变得温润。
意义非凡的那页纸
62岁的徐仁忠去年8月拿到了新的《权证》,《权证》上增加的那一页纸,对他意义非凡。
“我的两块地是连在一起的,3.13亩。”老徐把这本“土地户口”小心地锁进抽屉。新增的那页纸上用红笔勾勒出两块地的位置、大小和模样。过去的农村, 土地属于集体,农民承包经营,却没有在法律文书上明确过自己土地的四条边界。“再也不用担心子孙后代还能不能认得家里地,今后遇到征地也有了保障。”
21世纪初,以取消农业税和对农民直接补贴为标志,中国步入“工业反哺农业”时代。农民手里的土地不再仅仅是一种廉价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而有望成为一种“钱景”可观的增值资本。
长兴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在过去的30年间,它经历了土地价值“过山车”般的变化:上个世纪80年代,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种地热情高涨;到了90 年代,种地的人越来越少,有人甚至出钱不要种地。1999年,当长兴村启动第二轮土地延包30年的签约时,很多农户不要地。
2004年1月起,中央全方位为农村“减负”,增加农民收入。长兴村的土地价值从“冰点”回升,村里的农民重新审视自己的土地,这意味着又要寸土必争;意味着这里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资产;也意味着农民对生活预期的改变——未来该如何拥有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