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上海金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和潘女士有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谈到会所“关门”,陈先生颇为气愤,他告诉东方网记者,他在2014年“金体阳光健身会所”开办初期,就花2万元办理了为期10年的健身卡。2月24日还去健身的他,25号却发现健身房“关门”了。陈先生说,他之所以办了10年的卡,除了价格相对便宜外,更重要还是“看中了五星级酒店的名声”。“办卡之初,我还就健身房服务、停业等相关问题咨询过酒店大堂经理,当时的工作人员还回复我说,酒店不是一直在嘛。”
消费者宛小姐的遭遇更“坑爹”,22日她才刚办了健身年卡,3天后就被告知健身会所?“关门”了。
酒店喊冤:仅提供场地租赁 已尽到提醒义务
上海中油阳光大酒店与上海金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书
带着消费者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上海中油阳光大酒店授权代表李女士。李女士表示,根据酒店与健身房的合同,双方仅为场地租赁方与承租方的关系。记者看到合同显示,双方就上海中油阳光大酒店四楼康乐中心和地下一层室内游泳池,总面积为652平方米的场地达成租赁关系。乙方上海金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场地用于健身、游泳、瑜伽、跳操等经营,租赁期自2014年3月16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