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一代人像潮水一样地来去,融汇进伊斯坦布尔的潮汐之中。观看与体验城市的细节闲笔,才是这部小说打动人心之处。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奥尔罕·帕慕克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小说从其诞生起,天然的主角就是平民和小人物——他们不再具有神性气质或者能够左右磅礴的政治与社会进程,而是日益世俗化、现代化的体系性结构中的有机组成分子和疏离性因素,无论是顺从还是叛逆,他们都无法摆脱社会的笼罩性的整体背景存在。因而,任何流派与风格的小说,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式……底色都是现实的,它不可能塑造出某个超然于实在层面的主导性英雄。这在帕慕克的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里表现得尤为突出:精神性的因素逐渐降解,普通人或者更确切地说下层民众更关心现世生活,即便有着精神需求,但日益被岁月所改造,有时候仅仅是活着本身就让他们精疲力尽,以至于那些超越性的欲求在生存挣扎、辛苦辗转中逐渐消磨损蚀。
这部以伊斯坦布尔小贩麦夫鲁特一生为主体的小说,带有拟自传色彩。这个小人物的经历尽管不乏某些颇具浪漫意味的片段,但他的苦心经营只是个人的辛酸与努力,总体而言称得上波澜不惊,因而很难呈现出早期现实主义小说那种情节中的戏剧性冲突。就像人类学家费希尔发现的:“游记和民族志成为探索‘原始’世界的形式,现实主义小说成为探索早期工业社会中布尔乔亚的生活方式和自我的形式,少数族群自传和自传体小说也许可以成为探索20世纪晚期多元化的后工业社会的关键形式”。这部横亘1968年到2012年的大部头小说,其实就是一个伊斯坦布尔城与人的传记和生命史。
帕慕克对于伊斯坦布尔物哀式的激情,让人联想起老舍对于北京的文学怀旧———传统饮料钵扎之于伊斯坦布尔就相当于 《四世同堂》 里的胡同之于北京。初入城的麦夫鲁特就像老舍笔下那个人力车夫骆驼祥子,他们共有着勤劳、纯朴、善良的品质。麦夫鲁特喜爱城市,因为城市是一个让很多有趣事物在同一时间上演的地方,而且一个比一个值得观看。少年时代的麦夫鲁特在伊斯坦布尔贩卖酸奶和钵扎,在懵懂的欲望中尾随过一个陌生女人。因为城市与乡村的不同,在城市尾随女人其实是一个有思想,日后也可能成大事的人,身处城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可能感到孤独,但是让城市成为城市的东西也恰恰是这种能够在人群中隐藏自己头脑里的怪念头的可能。
麦夫鲁特像祥子一样,充满乐观和热情地希望获得城市的认可,“他用小卡车把钵扎原酿运到钵扎小贩所在的街区,回到家他一边想着怎么给拉伊哈写信,一边加糖和香料调制晚上出去叫卖的钵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三点间他在卡尔勒奥瓦餐馆当服务员,三点到六点间他去给老顾客和跟卡尔勒奥瓦类似的三家餐馆送带奶油的酸奶,然后回到家一边想着要给拉伊哈写的信一边稍微睡一会儿,晚上七点再去卡尔勒奥瓦餐馆当服务员,在餐馆干三个小时后,也就是当喝醉的人、愤怒的人、不耐烦的人、喜怒无常的人之间的争吵即将开始时,他脱下制服走进寒冷黑暗的街道去叫卖钵扎。”这种忙碌与消耗似乎并没有让他疲倦不堪,但是与祥子不同的是,祥子的干净、利索、神气有一种资本积累上升时期的奋斗精神,而麦夫鲁特只是与世沉浮,他是一个随性的人,一个自然人,而并没有成为一个城市里全然追求上升的理性“经济人”。这样一个按照本能来生活的人,生机勃勃地努力,对生活充满盼望的同时,显示出了显而易见的颟顸,也正是这种颟顸让他将最初的纯朴与善良保持始终,没有像祥子一样走向个人主义的堕落,而是个人主义式的和解。
在这种和解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帕慕克本质上是个保守者。像麦夫鲁特一样,他试图不偏不倚、不左不右地做一个中立者,来呈现成千上万城市平民的生活空间、情感诉求和精神世界。小说情节的起始时间是1968年,这正是一个全球革命的时代,但在下层青年那里只是被动地卷入其中。麦夫鲁特徘徊在朋友和堂兄弟之间———他们后来都成了资本主义企业的雇佣者,而解决他们之间矛盾的方法是“爱”。因而虽然这是一部按照生命自然时间顺序进行的叙事,却抽离出1982年麦夫鲁特与第一任妻子拉伊哈的私奔为开头,反讽的是,拉伊哈并非是他心目中追求的对象萨米哈,而是其姐姐,但他接受了这个被掉包的姑娘,并且在后来的日子里深爱上她,与之相濡以沫。这是麦夫鲁特一生最为革命性的事件,开头即是结尾,他那么容易跟生活妥协,最后经历人事颠簸、命运摧折之后也终于在伊斯坦布尔获得了一套 (实际是半套) 单元房的安身立命之所,虽然他在妻子死后终于与萨米哈结婚,依然怀想的是青年时代的阴差阳错的爱情。
上学时候,听到校长法泽尔先生说“良好的教育可以消除贫富差距”,少年麦夫鲁特不免还有些疑惑,校长这么说,是想告诉穷学生“好好读书,如果毕业了,你们也会富起来”,还是想说“如果你们把书读好了谁也不知道你们有多穷”? 但这种朦胧的不满,很快在生活的重压下销蚀无存。像麦夫鲁特那样的一些人,一开始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坐在教室后排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厄运的事实,就像一些穷人直到生命结束才明白他们永远不会富有一样,你经常去努力和失望之后才看清痛苦的真相。“确定社会生活的重要指标,来自人们之间的差异,而不是相似之处”,但最终不同的人们都像麦夫鲁特接受爱情的阴差阳错一样,接受了命运的阴差阳错,殊途同归地泯然众人,只能在资本的操纵下载浮载沉。这是帕慕克的思想真相,他借一个神秘的城市漂泊女性之口说出来:让这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账单和利息,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
这种抽象的、庸俗的“爱”成为普通人最后的救命稻草,也堵塞了帕慕克走向思想者的道路。比如他轻易放过了阿卜杜拉赫曼家姐妹的性别意识觉醒,拉伊哈明白自己在家里既是日工,又是用人,还是三轮车餐馆的厨师和钵扎的调制师,维蒂哈与萨米哈竭力争取自己作为女性的独立自主,但她们都无法走出既定的命运。帕慕克在描摹生活,并没有想要超出于生活本身的欲望,他让生活在现代化城市又有传统宗教信仰的人内在紧张与搏斗消弭无形,无法走出既定的生活方式。麦夫鲁特在城市街道上行走贩卖钵扎放松自己的心灵,实际上是对可能性生活的逃避。他是一个多情善感、想象力过剩的小贩,但内心生活丰富的人往往在实际生活中无情无义并且显得冷漠和迟钝———因为他们过于沉溺于精神自省与反刍,因而无力行动,只能随波逐流。
各种新兴公司、房屋建筑、现代设施像潮水一样,漫过了伊斯坦布尔的山谷坡头,一代一代人也像潮水一样地来去,融汇进城市的潮汐之中。观看与体验城市的细节闲笔,才是这部小说打动人心之处。麦夫鲁特在伊斯坦布尔生活了几十年,随着新路拆迁,楼房、广告、店铺、地下过街道和过街天桥的出现,他感到伤心,因为他在这20年里熟知并习惯了的城市消失了,而与此同时,他更多的感觉城市在为自己改变,由此他又感到了一份欣喜:“长满青苔的老城墙,雕刻有漂亮字母的老饮水池,饱经侵蚀而彼此斜倚的老木屋,仿佛全都被摧毁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新街道、混凝土房子、霓虹灯、商店、公寓楼,而它们的出现也仿佛是为了把这些地方变得更加陈旧、可怕和费解。城市仿佛不再是一个他熟悉的地方、一个宽敞的家,而变成了一个没有神灵的地方,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随意在此无限添加混凝土、街道、天井、墙壁、人行道和商店。”在这样的城市体验当中,脑袋里的怪念头最终都成为正常的念头,无迹可寻地遁入到日常生活之中。
麦夫鲁特曾经在泥泞的雨天艰难走过的街道,40余年间流水般一晃而过,他的一生也在时间的长路上流水般一晃而过。他在城市里看到人们表现出的匆忙、粗俗和浮躁,因而唤起了内心对于宗教的归属感。个人观点是对的,官方观点也是对的;内心的意愿是正当的,口头的意愿也是正当的,这就意味着那些出自广告、海报、挂在杂货店橱窗里的报纸以及墙上的文字多年来所诉说的那些话都是真实的:他就这样完成了理念与现实、怪念头与现实之间的融合为一。夜晚游走在城市的街道让麦夫鲁特觉得畅游在自己的脑海里,他自己脑海里的光亮和黑暗犹如城市的夜景,他冲着空荡荡的街道叫卖着“钵———扎”,就像老舍 《断魂枪》 结尾沙子龙说的“不传不传”,就像 《茶馆》 最后常四爷、秦仲义、王利发撒起纸钱,“祭奠祭奠自己”。也许,帕慕克在麦夫鲁特的生命史中也是在祭奠自己知识分子的那些怪念头吧。
文/刘大先 (作者系文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