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张晓鸣
60.88亿元人民币,这是迄今中国反垄断最大一笔罚款。随着中国市场环境和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的市场自由度和竞争度不断提高,对于垄断等行为的容忍度会越来越低,这是中国法制化完善和监管更加严格的必然结果。伴随着罚单落地,高通商业模式和中国手机市场发展也将受到深远的影响。
天价罚单有理有据
“我们不能仅看罚单的绝对值,更要看罚单的百分比。”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占江昨天向记者表示,发改委对高通的罚单,其初衷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不存在特殊背景,处罚力度也在合理范围。
发改委2月10日宣布,鉴于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按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8%处以罚款。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透露,“高通公司很配合我们的调查,公司总裁多次来发改委沟通,基于此,我们没有按照10%的最高标准处罚,而是减少了2%,按照8%的标准进行处罚。”张占江也认为,参考国外反垄断实践,8%的标准在合理范围。
有观点认为,反垄断会打击企业的自主创新。张占江表示,《反垄断法》第55条明确规定,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坚决反对滥用知识产权。两者的一致性表现在都能促进竞争、激励创新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两者的差异使得一方面要对知识产权进行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完全脱离反垄断规制范围。
一些外媒批评中国利用反垄断法向外企施压。张占江表示,《反垄断法》平等适用于各类企业,判断行为违法性的唯一的标准是看“企业行为是否排除、限制了竞争,又没有正当理由”。《反垄断法》专门对行政性垄断作出规定,为在更广的范围内确保外资企业与非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
“高通税”还能否畅行
如果说PC时代的芯片霸主是英特尔,那么高通则是移动互联时代的“芯”巨头。那么,罚单会对高通带来什么影响?
据悉,2014财年高通营业收入264.9亿美元,营业利润75.5亿美元,净利润79.9亿美元。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估算,高通在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费用每年会少收入2亿至3亿美元。王艳辉认为,“2亿至3亿美元的损失对高通影响并不大,高通未来的发展更多与产业及自身竞争力有关,发改委判罚对高通未来营收的影响有限。”事实上,昨天消息发布以后,高通的股价反而上涨。
目前,高通以其所掌握的大量无线通信领域的核心专利,以其超一流的商业头脑,设立了一套精巧、复杂的专利计费模式,这一模式下的专利许可费率极其高昂,以至于被称为“高通税”。20世纪90年代以来,凭借这些标准必要专利以及这套专利计费模式,辅之以持续的勤奋和创新,高通一直是世界上最赚钱和最稳定的高科技企业之一。
这一计费模式简而言之就是以无线通信终端如手机的售价作为计费基础,而非以专利所直接覆盖的范围如芯片等作为基础;其次,专利许可被附加诸多条件,例如专利的免费反向许可、将非标准必要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一揽子许可、将专利许可与芯片销售相捆绑等复杂又千丝万缕的条款设计。
因此,相比罚款,高通害怕的或许是授权标准的改变。据了解,高通专利授权标准在中国的改变还包括“不再要求我国手机生产企业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发改委的调查让高通的专利授权业务受到了影响,给现有的专利造成了许多争议,使一些公司推迟签署新的专利授权合同。
几家欢喜几家愁
未来,我们是不是能买到性价比更好的手机产品?
易观分析师王珺表示,对高通的反垄断处罚最终会导致产品价格低廉,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中国手机厂商作为下游企业,不免受到反垄断案的深刻影响,只不过“几家欢喜几家愁”。
中兴通讯昨天表示,认可发改委对高通做出的决定,“此次决定将会对全球通信产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会对中国市场知识产权的良性发展、构建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产生积极作用。”此前,像华为、中兴这样的国内巨头在与高通的合作中被迫在专利权益上妥协,损失了正常的收益。经过整改之后,华为和中兴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和高通进行专利交叉授权。
得益于以往高通的反向许可,一些专利匮乏的国内手机企业在高通这个“保护伞”的庇佑下省去了大笔的专利费用,例如小米、魅族、OPPO等。今后,小米等企业恐怕无论如何都要付出更多的专利费用,或者给高通,或者给其他专利所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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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曾被欧盟、日本、韩国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发起过反垄断调查。
2005年10月28日,诺基亚、爱立信、NEC、松下、德州仪器以及Broadcom等六家公司向欧盟提起28项申诉,指控高通利用自己持有的CDMA技术专利限制竞争对手发展,这种行为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欧盟随后发起反垄断调查,但在与高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后,诺基亚等六家投诉企业纷纷撤诉,欧盟委员会决定停止对高通公司尚未完成的反垄断调查。
2009年7月,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指控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包括迫使日本公司签署交叉授权协议,以及阻止专利持有人进行专利维权。2009年7月,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主要指控的行为是对三星、LG等企业以是否使用高通产品为条件收取不同的许可费率。日本和韩国的反垄断调查程序仍处于漫长的程序之中。
2014年,在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后,欧盟、韩国均宣布将重新审查高通的有关涉嫌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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