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旸
日前,纪实作家张弓在实名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有人举报陕西作协副主席阎安向中国作协副主席高洪波行贿,“用一件国家一级文物交换了鲁迅文学奖”,引得舆论沸沸扬扬,矛头直指文学圈的“跑奖”行径。加上来源尚未证实的退礼信以及珍稀文物等重磅细节,文学奖的权威与公正饱受质疑,并在多级传播发酵中愈发处境尴尬。
最近几年,围绕一些文学奖项的“暗箱操作”、“人情请托”、“小圈子轮流坐庄”等负面新闻不时曝出,一些评委或评论家因“拿人手软”或碍于情面,给平庸之作大开方便之门或违心唱赞歌,丧失了基本的文学审美评判标准。尤其致命的是,网友跟帖中不乏“早就习惯了”、“没猫腻才怪”的声音,使得文学奖项的含金量被打上了问号,更令文坛蒙羞。
文学评奖,是对杰出精神结晶的举荐与认可,权力交易不仅破坏游戏规则,使参与者无法公平竞争,也会摧毁整个社会对文学生态公信力的信心和热情。一旦文学评奖成为有计划的权力角逐或文化资源再分配,便只能沦为无意义的闹剧,更直接损害文学的繁荣与发展。一位国内知名作家曾直言,评奖泛滥及黑幕导致奖项贬值,最终是对文学奖的整体损害,也让作家们背负上了沉重的“负担”。
的确,不让利益的黑手搅浑文学价值,是对每个作家、每部作品被选权的基本保障;反对幕后的“黑箱操作”,也是在保卫文学的纯净与精神世界的操守。文学评奖不在于多,而在于公开、透明,具有公信力、影响力。
今年的茅盾文学奖在“评奖纪律”中,尤其强调“严禁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如此三令五申,对于遏制“跑奖”之类歪风邪气的震慑力尚有待观察。有专家指出,在诟病评奖漏洞的同时,更要从机制上降低问题产生的几率,比如“管、办、评以及被评要分开”、“评委队伍在专业性与鉴赏力上需加强筛选”、“评奖细则设计上要更加科学无死角”、“提高违纪成本加大惩戒力度”等。
人们期待对这次的实名举报能够有一个认真严肃的调查,让“跑奖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当然,也要提高警惕,莫让恶意诽谤成为个人恩怨层面的泄私愤利器,真正还文学奖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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