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就是要有效净化干部队伍,竞争性方式体现干部队伍优胜劣汰。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清晰地传递出一个重要讯息,必须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已经讲了好多年,现在终于落地有了明确的规范。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制度化建设的新成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那么,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向社会传递了什么样的讯息呢?
领导干部不再是“铁饭碗”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社会结构变化中,职业流动频繁是一个显著的特点,人们的身份、地位由于择业、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而提供了改变的机会。与一般的职业相比,领导工作具有其特殊性,职责的重要性和岗位的受关注决定了干部选拔任用以及管理的特殊要求。然而,在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领导干部捧“铁饭碗”的理由都不能成立。
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似乎成为不成文的规则。虽然党章中规定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但通常情况是一个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除非因疾病的非正常原因或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或者因触犯党纪国法受处分,一般都终身为官,只有提拔,没有退出。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制度改革上迈出了废除终身制的重要一步,意义十分重大。不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领导干部体制机制改革受到高度关注,一系列举措和相应规定的陆续出台,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但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始终没有建立起来,能上不能下使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成为改革开放后保留“铁饭碗”的最后一块堡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仍然残存着领导干部终身制的痕迹。
2002年党的十六大就提出“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领导干部退出机制被提上议程。一些地方在探索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已经具备条件。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审议通过的若干规定,清晰地传递出领导干部不再是“铁饭碗”的讯息,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能上能下因制度化而成常态
按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设计的旨意,“能上”是正面的导向,即是说它对领导干部奋发有为、积极进取起激励作用。“能下”只是“能上”的陪衬性措施,是“能上”的反向激励,即是说“下”的干部数量越少,能上能下机制的效能就越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干部能下问题作出了规范。这一制度化的建设将促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它表明,领导干部一方面具有晋升的空间,另一方面也面临淘汰的可能。能下包括两种境遇,一是降级使用,二是完全退出领导干部岗位。
能上能下制度安排的常态发展,不仅要求领导干部自我心态的调整,而且需要社会认知的改变。现实中固化在人们头脑里的认知逻辑是,除了可以理解的原因外,一个领导干部被调整或撤换必定是犯了错误。这个认知逻辑的依据是党章的规定,撤销党内职务是五种纪律处分规定之一。解决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当然包括这些可以理解的原因,但生老病死的自然因素和违反党纪的政治因素不是能上能下机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中国古代“官本位”体制下“削官为民”就不足为奇,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退出机制。摆脱“领导干部调整或撤换=犯错误”的社会认知,是能上能下常态发展的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能下”其实不是惩罚的消极措施,而是一种优化干部队伍的积极机制。
干部使用要引入优胜劣汰原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能上能下是领导干部使用过程中竞争性机制的引入。
毫无疑问,在党中央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保证下,党的干部总体面是好的,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成为主流。但不可否认,干部队伍不纯洁问题客观存在。
两种情况需要引起警觉。一是由于体制机制盲点和监督不力,有的投机钻营者混进了领导干部队伍。从一些曝光的买官卖官腐败案件可见,领导干部队伍中掺杂着劣质分子。二是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意志动摇、精神懈怠的领导干部,占位不管事,在岗不出力,成为懒政怠政的干部。前一种情况下担负领导工作的干部大都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后一种情况下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一般具有胜任的能力,但却不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
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就是要有效净化干部队伍,竞争性方式体现干部队伍优胜劣汰。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清晰地传递出一个重要讯息,必须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该规定时明确指出:“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这些观点表明,建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是体现干部队伍优胜劣汰原则的有效路径。
文/齐卫平(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该文系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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