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技术让阅读变少?谁是推广阅读最重要的一环?全民阅读需不需要立法保障?立法进展如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和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近日做客江苏书展,就全民阅读展开讨论。邬书林表示,全民阅读立法正加快进行,去年已进入国家立法程序,今年内有望成为现实。
数字化是更好的阅读利器?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阅读条件越来越好,阅读工具越来越丰富。如今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数字化致使阅读变少,更加碎片化。“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一本书数字化之后,无论是哪儿的人都可以阅读,大大提高了阅读效率。”邬书林介绍,发达国家一直把数字化当作推广阅读的重要方向,他们将数字化看做更好的阅读条件。
在数字化条件下,读者在使用搜索引擎之前要有最基本的阅读结构和知识体系,要掌握科学的阅读方法。两位专家认为,需加紧研究阅读方法,并推出成果;而更重要的是家庭引导。邬书林说:“家庭是最好的读书单元,父母不读书如何能让孩子读好书?”“真正的阅读从家庭开始。”朱永新指出,当下的家庭教育,当务之急就是要重视儿童阅读,形成亲子共读的良好氛围,家长孩子一起读书。
需要通过立法形成共识
人们通过阅读可以掌握知识、智慧、方法,因此有必要通过阅读用知识武装国民。但遗憾的是,现在政府对阅读的推广流于形式,民间的推广也不足,整个社会无法真正达成促进全民阅读的共识。
去年,推动全民阅读立法曾经遭受过不少非议。有人质疑,读书是个人化行为,不需要法律进行规范;还有人说法律即便出台也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对此,两位专家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倡导全民阅读今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们通过立法使全民阅读能够长久地为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发挥基础性作用,成为国家战略。立法的基本要义是满足公民阅读这一基本文化权利。”邬书林说。
朱永新进一步表示,法律既是规定个人行为,也是规定国家行为,而《条例》首先是规范政府行为,创造阅读的条件,包括人、财以及社会认同,同时营造全民阅读的氛围,让人们形成“阅读和健身一样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共识。
深圳率先为全民阅读权利立法
《公共图书馆法》几经讨论后仍未出台,那么《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命运究竟会如何呢?对此,邬书林提醒人们不用担心:“正是有《图书馆法》的前车之鉴,在全民阅读立法过程中我们很务实地没有先提议推出一部法,而是采取条例的形式。如果今年遇到了阻力,我们将在明年提出更为尖锐的提案。”他透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以及相关高校的专家、学者都已参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文本起草工作,已经修改到第八稿,最近正在各省市征求意见。
朱永新认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不仅仅要有法律,还要有一系列阅读活动和机构。全民阅读从国家层面应该有指导委员会,从机构上保证推进,要设立基金,推动和保障有关阅读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上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深圳将率先通过顶层设计,为全民阅读权利立法,这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深圳拟专门设立全民阅读委员会和相关基金,将每年11月定为深圳读书月,设立阅读障碍人士阅览区,向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免费派发图书等。
文汇报记者 赵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