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画的松鼠葡萄图
汪曾祺的水墨画《家常菜》
■龚 静
近来读《汪曾祺小说全编》(上),又发现了薛大娘的身影。
说又,一则1995年汪曾祺写过一篇小说《薛大娘》;二则,1991年汪曾祺发表过一篇散文《一辈古人》,文章由“靳德斋”、“张仲陶”和“薛大娘”三文合成。这两篇,无论散文还是小说都直接以薛大娘为题。另有1994年创作的《辜家豆腐店的女儿》中也提到薛大娘。这三部作品中的薛大娘形象基本一致,除了种菜卖菜谋生外,兼做拉皮条的营生。薛大娘原型显然源于汪曾祺家乡高邮,隔了这么多年,已七十古来稀的汪曾祺三次下笔薛大娘,可见汪曾祺对之何等念念不忘。所以,在写于1940年的《翠子》中看到薛大娘,我眼前一亮。原来年轻的汪曾祺就写过薛大娘。
《翠子》当然不是专门写薛大娘,《翠子》写“我”家十九岁丫头翠子的一点点故事。故事简单小巧。夜,幼年丧母的“我”和翠子在家等父亲回家。“我”欢喜翠子,翠子也关心“我”和父亲。夜深风大,两人说点闲话。父亲回了,满腹心事。“我”约略知道翠子要走了,不舍,童言率语,对父亲说:“翠子真好,又好看,又待我好,跟妈一样。爹,我们再也不要让她走,教她永远在我家里!”原来翠子家里给她说了个男人,跛脚的。父亲说“这件事,我不能管!”说完,“爷又叼上一支烟,划了一根火柴,半天都不去点。等火把指头灼痛了,才把火柴扔了”。第二天正好逢爷的生日,翠子借着“我”的口说予爷:“爹,你是不是三十岁了?翠子让你明儿别出去,为你做生日,她办菜!”“明儿是你妈的忌日。我要翠子回家,她长大了,留不住。”“满屋漆黑,柝生敲过三更了。我不知道父亲甚么时候方睡。我醒来时,父亲已起床出院中做深呼吸去了。翠子站在我床边,眼睛红红的”。各人各有一点淡淡哀愁和情意,一点似深似浅的无奈,皆以幼儿口吻淡淡道出。且慢,还没说到薛大娘。薛大娘在淡淡的压抑氛围中倒是若她种的青菜那般清鲜。“我”一五一十回答父亲的问话,晚上吃的是青菜虾圆汤,青菜“在薛大娘园上挑的。翠子说,这样有起水鲜”。接下来“我”跟父亲叨叨着翠子和薛大娘还有薛大娘儿子大驹子的事。大驹子见翠子和“我”来了,停下正在浇水的活,“笑吟吟地……”“替我们下园挑菜去。翠子坐在埂上跟他谈话。”薛大娘呢,“给了我两个新摘的沙胡桃,我便一个人去找蟋蟀儿去……”待“我”回到园子找翠子,“他们都没看见,翠子还那么坐着,睁着大眼睛望着天,天上不见雁鹅。大驹子呢,站旁边,看定翠子的脸”,年轻男女,各怀心事。接下来一笔:“菜篮子里只有两棵。”薛大娘那两个沙胡桃给的真是恰恰好,支走了二宝(即“我”),留下翠子看天,大驹子看翠子。
汪曾祺三岁时,生母杨氏因肺病去世,与《翠子》里的二宝身世相仿。当二十来岁的汪曾祺写《翠子》时,少时记忆定然历历在目,在故乡一系列人事中,对薛大娘分明印象颇深,《翠子》中虽然着墨不多,但已然非后来小说《薛大娘》中的性情:薛大娘勤勤劳劳种菜,一早洗净码好青菜,“就担了两筐菜,大步流星地上市了”,自自然然“拉皮条”,“他们一个有情,一个愿意,我只是拉拉纤,这是积德的事,有什么不好?”,喜欢上了保全堂的管事,就主动投送怀抱,“我喜欢他。他一年打十一个月光棍,我让他快活快活,——我也快活,这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谁爱嚼舌头,让她们嚼去吧!”用现在的话来说,我的身体我做主。薛大娘自主掌握生命,敢于冲破道德藩篱。不必用“新女性”“女性主义”之类的概念来定义她,她活得健朗鲜活。
我曾于2007年写过《一个一个蓝色的闪把屋里照亮……》①一文,从汪曾祺小说《小嬢嬢》谈起,讨论晚年汪曾祺的一系列表现女性情感情欲之作,其中也说到《薛大娘》,特别提到小说结尾强调“薛大娘有一双‘十个脚趾头舒舒展展,无拘无束’的脚,‘薛大娘身心都很健康……这是一个彻底解放的,自由的人’。尽管这样写来,已经不够汪式浑然天成了,有作者不把他的想法告诉你都憋不住了之直露之嫌。”
回过头去看散文《薛大娘》,和小说一对照,发现几处作者别具用心之处值得拿出来说一说。除了说薛大娘种菜“拉皮条”外,散文中写到薛大娘的丈夫是裁缝,“是个极老实的人。整天不说一句话,只是在东厢房里带着两个徒弟低着头不停地缝”,在小说《薛大娘》中则进了一步,写丈夫专事缝纫,“他在房事上不大行”,“有个江湖郎中说他‘只能生子,不能取乐’”,“薛大娘自住西边三间(屋)里”,这样为薛大娘之后的行为作了铺垫,从人性角度加深了体贴。也突破了生殖繁衍之婚姻传统伦理,直接关涉性事之欢,在小说人物、在小说作者都是比较有突破的。想象过往年代里水乡小镇上的一个已婚女人,若薛大娘如此举止,没有些生命自主的能量,大概不是活得灰溜溜,就是被唾沫星子淹死了。再早些年,在某些偏僻之地,或者要被族人沉塘而死吧。这么说来,其实薛大娘周边的环境还比较友好,民风也还开明,顶多嚼嚼舌头,不会真怎么样。否则,薛大娘在那些年轻男女间怎么能明明暗暗地拉皮条,还提供自家的屋子做欢会的“台基”。那些男的身份大多是乡下到城镇上谋生的,做店员、帮工、为地主收租等;也有县城里一些“风流潇洒的年轻人,本地叫做‘油儿’;而女的呢,大多是当地年轻的女佣人,本地把年轻的女佣人叫做‘小莲子’,她们都是十六七、十七八,都是从农村来的。这些农村姑娘到了这个不大的县城里,就觉得这是花花世界。她们的衣装打扮变了”, 来自农村的“小莲子”们走出了乡间熟人社会,也慢慢走出了原有的伦理囿限。当然,彼此也是交易,“小莲子”得些钱,薛大娘也得些好处,只是行事似乎都在彼此情愿基础上,“小莲子”事先也和“油儿”在街上眉来眼去的,并非强迫。当然,毕竟与传统伦理冲突,有人议论议论也是自然的,但也不过议论议论罢了。
薛大娘看上的保全堂管事也需要多说几句。散文《薛大娘》里管事姓蒲,行三,四十出头;小说中呢姓吕,行三,三十多岁,“这样年轻就当了管事的,少有”,三十多岁的吕三比四十多的薛大娘年轻不少,如此似乎更彰显薛大娘主动追求的大胆。散文中薛大娘表达的方式特别直接——“薛大娘趴在蒲三耳朵上,直截了当地说:‘下半天到我家来。我让你……’”小说中呢,则铺陈了一段吕三平日里的形状,说他如何说话风趣,和人有说有笑。薛大娘每天卖菜多半歇在保全堂药店屋檐下,自然每天见到吕三,“见了他就眉开眼笑”,如何表白呢?话说吕三是从万全堂调过来的,所以平日里还会到万全堂管事那里议事,“从保全堂到万全堂”,要经过薛大娘的家。这么一来,薛大娘和吕三就有机缘结伴一起走,那么到了薛家门口,道别,薛大娘此时一句“你下午上我这儿来一趟”就水到渠成了。小说《薛大娘》比散文《薛大娘》多了层婉转,也不妨看作小说对现实事件的丰富。
以前读汪曾祺写薛大娘的散文小说,感受到作者对薛大娘活泼泼生命的欣赏,他写靠五十的薛大娘有股子“英气”,在小说中又添加了薛大娘有一双不爱穿鞋袜的脚,“这是一双健康的,因而是很美的脚”。感受到作者笔下的女性主动的生活追求,有点像沪语“呱啦松脆”之意味,明亮响亮。后来再三读,又感受到另外一种社会文化之深蕴。想想1940年代的《翠子》中已提到薛大娘,那这个人物是烙印在汪曾祺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这么推算起来,薛大娘是十九世纪末或二十世纪初出生之人,在她生活的时代,于女性而言的伦理,还是裹小脚、身处闺门、从一而终,比如汪曾祺小说《晚饭花》(1981年)中《珠子灯》里的孙小姐。大户人家小姐孙淑芸新婚不久丈夫去世,自此就病了,她病恹恹地躺着,一躺十年,伴着那些丈夫在世时用过的物件,“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这声音源自仅在新婚时点过一次的六盏珠子灯,“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孙小姐死了。“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她也并不是全然的旧式女子,她读过诗词,读过丈夫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还接受丈夫的建议放了小脚。受过新派教育的丈夫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笔者思忖,就算孙小姐夜深人静闪过改嫁之念,也要压抑下去的,得顾及两家大户人家的脸面哪。
孙小姐和薛大娘,同时代女子,轩轾之别。未裹脚的薛大娘,在其时其代,也是殊为难得。不过,反过来也可见,民间社会从来不是板结一块,在通常社会习俗之间总有缝隙,就好比总说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内闱”中也有女性话语份额的,比如安排婚丧嫁、养育后代、祭祀庆典等家庭事务方面。我们在珠子灯的寂然中也豁然而见薛大娘的英气,不压抑,主动示爱,也毫无世故伦理的负累。
汪曾祺给人的印象通常似乎多为温和温润,他自己也说“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一切,都是小品”,只是温和并不代表不够深锐,洞明世事并不一定言语刀锋。1987年9月至12月他受邀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期间讲座、游览、写作。在游览林肯故居后著有《林肯的鼻子》一文,文末写到:“……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created equal’的精神的。”此文写于1987年10月1日。三十年过去了,这些看起来普通的话,依然掷地有声。小说《薛大娘》结尾写“她(薛大娘)的性格没有被扭曲、被压抑。舒舒展展,无拘无束。这是一个彻底解放的,自由的人”,确实像给一个人物下结论,不那么文学,不那么留白的,但为什么要有定规呢,这些话让我们在看到汪曾祺对笔下人物欣赏之同时,也看到汪曾祺对人和社会的期许。
我想说,薛大娘真是幸福,在汪曾祺笔下永远活泼泼、水灵灵的。
① 该文刊于《文汇读书周报》2007年12月14日“书人茶话”。后收入《书·生》(龚静著,东方出版中心 2014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