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作家》([美]西莉亚·布鲁·约翰逊著 宋宁刚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2月版)的作者约翰逊对著名作家的爱好有持续探究的兴趣。他阅读了大量与所写作家相关的信件、回忆录、传记等,以这些素材为基础,完成了这本有趣的书。
《怪作家》一书开篇就说:“作家们是一帮很古怪的家伙”,某些作家的“癖好”让人称奇。比如:爱伦·坡写作时,常将一只猫放在肩头维持平衡;阿加莎·克里斯蒂一边在浴缸里啃苹果,一边构思小说里的谋杀情节;席勒在书桌抽屉里放满烂苹果,依靠这刺鼻的气味,激发创造力……
通读全书,著名作家可称为“古怪”的行为其实并不多,书中的大部分内容,事实上只能说是不同的写作习惯, 例如对纸张和墨水颜色的偏爱:大仲马用三种不同颜色的纸来写作——诗流泻在黄色的纸上,小说疾驰在蓝色的纸上,其他类型的文章则展开于粉红色的纸上。紫色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最爱,她最著名的作品《达洛维夫人》,大部分手稿是用紫墨水写成的。
在写作过程中,有些作家喜爱有饮品作伴。咖啡是巴尔扎克写作时永恒的伴侣。巴尔扎克通常晚上十点上床,凌晨两点在闹铃中醒来。他的工作时间始于星光闪烁之时,当别人在睡觉的时候,他却文思泉涌。巴尔扎克每天要喝数十杯咖啡,浓度不够还不行。他喜欢劲头非常足的土耳其混合咖啡,他发明出自己的一套做咖啡的方法——少量的水和更精细的研磨,可以让饮品的效力更强大。当觉得咖啡的作用在减弱时,巴尔扎克就加大摄入量。当需要应急时,他甚至直接嚼生咖啡豆。一杯接一杯,以咖啡作伴,巴尔扎克写着史诗巨著《人间喜剧》。
塞缪尔·约翰逊则认为茶是文学完美的伙伴。他对饭菜兴趣不大,“只对泡饮这种令人着迷的植物感兴趣”。他的烧水壶几乎没时间凉下来。对约翰逊而言,“茶为晚上提供了消遣,为午夜提供了慰藉,也使早晨变得受欢迎”。
雨果经常在夜里沿着巴黎的街道一边散步,一边构思新作。他是个大胆的步行者,即使在香榭丽舍附近遭遇过扒窃,依然“习性不改”。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说远足非常有助于激发灵感。他在随笔《徒步旅行》中这样写道:“这个快步行走的人,眼中透着敏锐的神色,全然专注于他的思想,仿佛正站在他的织布机前,不停地织啊织,将风景织成词语。”史蒂文森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将风景织成词语”的作家。1876年8月,在这篇随笔发表两年之后,他徒步穿越法国南部的塞文山脉,为期十二天,跋涉一百二十多英里。这次旅行,作家唯一的伴侣是一头倔驴。这次经历被他写成回忆录《带着驴子在塞文山脉旅行》。
著名作家劳伦斯喜欢在户外写作,将树林当成他的书房。他在写作时常常“倚靠着一棵树的树干,膝盖上放一本便笺簿”。35岁时,劳伦斯在德国黑森林地区过了几个月,在这个闲适的地方,他经常隐退到树林中,写他的第七部长篇小说《亚伦的神杖》。整本书是在户外完成的,在那里冷杉树静静地陪伴着他。劳伦斯享受过各种斑驳的树荫:在英格兰赫米提吉村的礼拜堂农舍,他坐在一棵苹果树下的椅子上写作;在意大利加尔加诺,他在柠檬树林边工作,除了阅读《儿子与情人》的校样,还写了一些诗歌和散文;在墨西哥,他在湖边一棵柳树的拥抱下写作;写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地点,是在托斯卡尼一株巨大的意大利五针松下……
有许多知名作家从喜爱的猫、狗等宠物身上得到灵感。斯坦贝克在《与查理一起旅行》中,写到他驱车带着他的狮子狗周游全国。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给她的可卡犬写了一首诗叫《致我的狗弗拉什》。她在一封给友人的信中这样描述她与弗拉什的关系:“它与我是不可分的一对,为了换得它的忠诚,我已经向它起誓,会成为它永远的朋友。”
T.S.艾略特在一封寄给三岁孙儿的幽默的信中写道:我很高兴你有一只猫,但我认为它不如我的猫惹人喜爱。他所提到的这只猫,是一只名叫杰利罗兰的宠物。这只小猫在艾略特关于猫的诗集《老负鼠的猫经》中获得不朽,还是据此诗集改编的音乐剧《猫》中的一个角色。
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有各种禽鸟,包括鸡、鸭、鹌鹑、孔雀等等。曾经有拜访他的人看到有四十只孔雀像炫耀一般,在她的农场上昂首阔步。这些引人注目的生物多次出现在她的小说里,她还专门为它们写了随笔《众鸟之王》。
灵感可能转瞬即逝,如何及时抓住?作家各有妙招——
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的结尾便是在一辆巴士上想到并及时记下的。
伍迪·艾伦在搭地铁时写作。他说:我边拉着吊环站立,边取出铅笔,等我出地铁时,我已写了四五十个笑话……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乘飞机时仍坚持写作。她说:钢笔可能会漏水。飞机上不能随身带小刀,如果铅笔笔芯折断,无法在飞机上削笔芯,所以她建议:上飞机时带两支铅笔。
《怪作家》的作者意在探寻著名作家写出好作品的秘诀,可归根结蒂,得到的只是常识:写出好作品,除了要有足够的天分,还需善于观察生活、勤读勤写。——这样的“探究”结果也许会让部分读者失望,可是,这个“常识”的确就是写作成功的秘诀啊。
作者:朱 朱
编辑:舒 明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