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一市三省时空一体、山水相连,生态环境休戚相关,生态服务功能相互关联,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应作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一体化战略的优先领域。
一方面,长三角生态环境长期面临超载。长三角城市发展长期挤占生态空间,据统计2003-2017年,长三角建设用地面积增长了34.0%,农业用地面积减少了2.3%,远高于同期全国水平27.39%和-1.86%;而耕地“占补平衡”导致生态空间侵占加剧,大量围垦造成湿地萎缩、重要生物栖息地受到破坏,同期全国湖泊面积增长了2.90%,而长三角下降了5.39%,生态空间保护压力巨大。同时,长三角河流众多,水网密集,区域内水污染现象日益突出且沿河网扩散移动,跨界水污染问题突出。
另一方面,长三角生态环境相关规划协同不够。比如,长三角一市三省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体系、目标值与建设任务均存在较大差异,这也导致各省市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行动的差异,直接制约了长三角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区域生态安全。
由此,长三角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面临挑战也显而易见。一是大气环境联防联控仍限于特殊时期(如进博会期间),一体化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仍面临巨大挑战,一市三省大气污染排放、机动车排放标准等也存在差异,协调统一面临挑战。二是水源地供水安全隐患较大,水源地、排污口、生产活动缺乏合力规划,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共赢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废弃物处置上存在“邻避效应”,城市间废弃物处置缺乏协同联动、共治共享机制,上海、杭州等大城市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转与江浙皖部分地区处置设施“吃不饱”并存。
“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努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这对于破解长三角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以三个导向推动共保联治。即坚持需求导向:积极调研、充分了解各区域发展基础、制约瓶颈,以及在各领域的发展需求,对标《纲要》阶段性目标,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了解共保联治的约束性问题,探索长三角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找出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执法监管的“断头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坚持效果导向:积极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协同向生态环境一体化升级,强调紧密合作、整体推进、共同行动。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率先突破。如聚焦行政壁垒,重点在破除生态环境行政区分割上进行突破,以重点领域专项改革解决长期顽症,以示范区模式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打造生态友好型一体化发展样板。如聚焦规划、标准、监管统一,积极筹建“一张图”和“一张网”,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深度开展长江生态治理与保护等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共同破解共性环境问题。
三是以项目化构建合作载体。针对长三角生态环境一体化的薄弱环节,围绕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的目标方向,聚焦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重点任务,加快谋划出一批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项目库,明确项目建设主体、时序安排、考核评估,以项目化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加快发展,强化项目推进机制,形成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重要载体和基础保障。
四是评估考核倒逼任务落实。强化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审议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评估考核机制,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督促落实重大事项。一市三省政府及生态环境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推进方案,通过评估考核机制,倒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作者:周冯琦(上海社科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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