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日本的各种辞典,可以描绘出这样一个“阿传”:
嘉永三年(1850)生,明 治十二年(1879)殁。明治时期的罪犯,代表性毒妇。生于上野国利根郡下牧村(今群马县),父亲高桥堪左卫门,后成为伯父高桥九右卫门的养女。亲生父亲据说是旧沼田藩家老广濑半右卫门,一说是信州流浪赌徒鬼神清吉。1866年,阿传与同村青年高桥浪之助私奔。1869年浪之助患癞病,因看病花费巨大,二人为债主所追而移居横滨。同年,浪之助殁。阿传遂与丝绸商小泽伊兵卫相好,住东京。不久,又与小川市太郎同居。生活窘迫而负债累累,阿传向旧衣店老板后藤吉藏借钱。将其带入旅馆,杀之夺财后逃跑。不久被逮捕归案。在审讯中,阿传坚称自己是给同父异母姐姐报仇,但拿不出证明。东京裁判所判其为色情欺诈的杀人强盗,于市谷监狱被处以斩首刑。
高桥阿传像
阿传被处刑的第二天,著名的戏作小说家假名垣鲁文便在《假名读新闻》上开始连载《高桥阿传夜叉谭》;几乎同时,小说家冈本起泉在《东京新闻》上连载《阿传之话》;不久,河竹默阿弥撰写的剧本《缀合於传假名书》被搬上歌舞伎舞台。之后,从明治到大正、昭和,阿传的故事不仅被频频改写,还创作出很多锦绘、歌谣,频频登上大银幕。不过,无论阿传版本有着怎样的变化,“毒妇”“恶女”都是不变的中心词。
这样一个农村女子的故事,碰巧被晚清文人王韬看到了。他在1879年6月9日日记中写到自己与日本友人小西、藤田、栗本在新富座观剧,记“是日演《阿传事迹始末》。”(王韬:《扶桑游记》)《阿传事迹始末》的日本剧目即《高桥阿传》。根据歌舞伎表演,王韬记录了一份约500字的《阿传本事》,后来在《点石斋画报》上刊登时又做了一些修改。关于王韬自己的两个版本之间的差异,研究者已经做了细致的比对与解读。从王韬的文学创作、晚清文人与媒体的关系等角度进行了探讨。但是,由于这些研究仅仅依靠王韬的两个版本及晚清画报等资料,并没有真正涉及阿传形象在日本的原型、阿传故事的日本创作、明治社会/文学的特色,因此在对阿传这一人物的解读上也发生了偏差。
譬如认为,阿传并没有多少伤害他人和社会的言行,她与相好私奔,为了医治恋人的癞病而做流萤,是值得同情的;认为,阿传是一个追随内在自我渴求,表现出人性的美好与缺陷弱点的平民女子;认为,她是一个因为最终的极端行为而对传统社会结构及道德伦理提出严峻挑战的叛逆者,一个背叛了女性道德伦理(以闺阁女性及良家女子的道德诉求为主体)的自我毁灭者。
这里面谈到了几个问题。一,阿传的行为没有伤害他人和社会,所以不是极恶。二,阿传为了丈夫的医药费而不得已委身于他人,值得同情。三,阿传表现出人性的美好与缺陷,对传统社会结构及道德伦理提出了挑战。笔者以为,以晚清人描绘的“阿传”来看日本的“阿传”,势必产生差异。简而言之,日本的阿传是死有余辜的毒妇,中国的阿传是值得同情的美妇。
从毒妇到美妇经历了什么?
作者:李艳丽
编辑: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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