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樊丽萍 记者 姜 澎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建章立制,其余高校则需在2017年3月底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这也意味着,国家多部委出台的一揽子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政”,到了落地的重要节点。
“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校教师可以离岗创业、也可以按照规定兼职减薪。很多老师想知道,符合怎样的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学校是否获准的依据是什么、如何操作? 各大高校都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制度规范。”谈及最新下发的 《行动计划》,沪上一些高校的有关人士坦言,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从法律修订到国家部委接二连三地出台“新政”,校级层面出台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制度规范,正是前期政策“组合拳”红利能否释放的关键。
抓住成果转化关键节点,部分高校已出台制度规定
《行动计划》 提出,要加强高校顶层设计与校内协同,建立适合高校特点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比如,高校要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公示制度及异议处理办法,公示内容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制度、工作流程、重要人事岗位设置以及领导干部取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等情况。
记者获悉,目前,沪上已有多所高校完成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办法和规定。
抓住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上海海事大学出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其中一大亮点是,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公示制度上,为防止国资流失,该校将实行“两轮公示制”。
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徐允连介绍,成果转化过程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就是无形资产转移、在经过第三方评估形成市场定价后,必须要进行公示。“但根据我们前期的摸索和讨论,有人就提出,光这一轮公示恐怕还不够,万一有的企业后来闻讯,愿意出比第一轮定价更高的价格呢?”为了防止国资流失,上海海事大学还推出了二轮公示的制度设计,一旦遇到有企业出价更高的情况,学校可以启动相关流程,废除第一轮公示的结果。
为推进太赫兹技术的成果转化,上海理工大学在成立太赫兹技术创新研究院的同时,还启动相关的人事改革试点。比如,这个研究院在引进校外人员时,按岗位和任务的不同,采取科研项目合同制、短聘+长聘制、直接长聘制等不同的聘任方式。在不少高校负责人看来,科技成果在转化的过程中,势必涉及学校的人事管理规定,需要相关制度配套。而此次的 《行动计划》 也明确提出,高校要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的政策措施。
因“校”制宜,创新服务模式挖掘转化潜力
《行动计划》 要求高校创新服务模式,形成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要开展项目筛选,挖掘科技成果转化潜力。在沪上不少高校,因“校”制宜的方案、管理办法纷纷出炉,且不少高校传出了利好消息。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研究院院长刘燕刚教授介绍,产研院就是专门为教师双创服务打造的管理体系,其中就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平台,为学校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而学校于2014年成立了新的知识产权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股权投资的方式对这些科研成果转化进行维护。
复旦大学针对学校基础学科比较强、工科类专业相对较弱的特点,联合地方政府和企业成立成果转化平台,一些教授科研团队的基础研究成果距离应用仅一步之遥,就可将成果交给这一专业的转化平台进行转化。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的华东理工大学,目前正处于“将学校原本科研成果转化促进机制进行制度规范”的过程之中。
允许教师合规兼职兼薪,高校着手“消化”政策出方案
释放高校创新活力,允许高校教师合规兼职兼薪,这是目前众多高教界人士非常关心的问题。
而就在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此次的《行动计划》 也提出,要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的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的政策措施。
“从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到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可以发现,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无不是为一线科研人员松绑,高层的理念甚至走在了很多学校的前面。”上海电机学院科研处处长赵朝会告诉记者,近来确实有不少教师向学校咨询到校外兼职的规定。而事实上,无论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还是校企合作走向深入,允许高校教师适度到企业兼职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
但另一方面,允许教师适度在外兼职,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部分高校的“一把手”考虑到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教师在外兼职的。但现在,国家层面在政策上明确开了“口子”,这就会倒逼学校必须直面教师兼职兼薪问题,制定相应的办法和规定。
记者从上海海事大学获悉,该校在教师离岗创业、适度兼职兼薪问题上,已经出台了操作层面的规定。对于手上确有科技成果需要转化且该成果已吸引市场资金介入、转化时机成熟的,学校会允许教师离岗,到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并从制度上解除教师日后回归岗位的“后顾之忧”。
在不少高校看来,目前从国家到地方,频频出台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新政新规,还处于消化、理顺的阶段。某高校相关负责人坦言:“过去我们需要通过不断突破现有的政策和规定,才能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但现在,制度开始理顺了,推动成果转化今后会进入一个常规操作通道,会有越来越明确的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