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记者 钱钰)自2008年起,本市在部分区县和街道试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今年,这一政策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为2015年5月23日-5月24日。
“这个政策的推行,可能会带来热门学校学生报名人数增加的情况。”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说,根据实施办法,各区县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实施细则须事先向社会公布。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本市2015年将继续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各区县教育部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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