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生命通道”工程在这个小区落成,23条通道基本覆盖小区主干道
由于停车难,小区乱停车已成为许多小区面对的共同问题,这也导致了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开展紧急救护、消防救援时面临“门难进”的尴尬。在前期的广泛调研和反复论证下,经各方努力,日前,上海首个“生命通道”工程项目在松江区方松街道久阳文华府邸小区内落成。该“生命通道”是迅速扑救火灾、减少火灾损失、抢救人民群众生命的要道,也是“119”“120”特种车辆的快速通道。
沿着久阳文华府邸小区主干道行走,路面上每隔一段距离便可以看到一个长6米、宽4米的绿色方框,上面用白色粗体字写着“生命通道”,这样的标志在久阳文华府邸小区内共有23个,基本覆盖了小区所有的主干道公共区域。 在这些“生命通道”旁,分别立有15块中英文指示牌,提醒往来的车辆规范停放。
“今年春节,小区高层内一户居民因为用电不当,造成了火灾,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如何在应对火灾或突发情况时做到未雨绸缪,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安全,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和推进的事情。久阳文华居民区党支部书记陆海根说,“生命通道”是方松街道“平安方松”建设中的一项实事项目,在松江分局消防支队和方松派出所的支持下,久阳文华府邸小区先行试点,目前得到了小区居民的普遍认可。
据介绍,“生命通道”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久阳文华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已经向小区内居民发放《居民告知书》,初次违规停放的,由社区民警、居委会、物业等张贴提醒单,如果有再次违规停放的现象,将由公安部门按照《消防法》规定,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本规定的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不改正的,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作者:何易
编辑:孔韬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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