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被交警拦停,拒绝接受警方处罚,驾驶员还抢夺证件,同乘人更是挥拳打向交警。近日,宝山公安交警在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中遭到三人暴力抗法。赵环、赵雄、赵勇(化名)三人的行为因涉嫌妨害公务,目前均已被宝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3日下午13时35分许,宝山分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唐俊杰在顾村镇电台路沙浦路路口巡逻过程中,发现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搭载一名成年人,遂将车辆拦停,同时要求驾驶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欲对其处罚款30元的处罚。驾驶员赵环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出示证件,磨蹭许久才拿出身份证。期间,搭乘人员赵雄趁民警不注意,多次欲驾驶电动自行车逃逸,均被民警制止,赵雄还大声喊道:“我就是要开车!我就不下车,怎么了”。民警随即呼叫增援,正在双方僵持时,赵雄的兄弟赵勇到达现场,并拿出手机以拍摄民警警号为由,不停推搡民警,民警在制止赵勇推搡行为时,赵雄从民警背后挥拳打向民警,并高喊警察打人了,以混淆围观群众的视听,驾驶员赵环还试图抢夺民警手上的身份证,并与赵勇一同阻拦民警控制赵雄,导致现场赵雄趁机逃逸。后警方增援力量将赵勇、赵环两人控制并带所,赵雄也主动至派出所投案自首。
记者在看守所看到了三名嫌疑人,原来赵勇和赵雄是兄弟,赵环是他们的老乡,正好几个人中午聚会喝酒喝大了,这才做出推搡、挥拳的动作,赵环后悔的说到:“本来就是罚30块钱的事,就是处理个交通违法行为,没想到现在要吃官司了,真的没必要,下次一定服从民警的处罚”。
经验伤,交警唐俊杰的头部及胸部轻微伤。犯罪嫌疑人赵雄等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公民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暴力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何易 于筱晴
编辑:孔韬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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