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一: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拨打12333热线电话或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将对欠薪企业展开调查。举报时,举报人应尽量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清单等材料。若欠薪属实,监察部门将出具行政处罚书,劳动者可凭此向企业要求支付报酬。
路径二:前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遭遇企业欠薪,劳动者还可前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同样,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也最好尽量能带齐相关材料。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劳动者可凭相关裁决书向企业要求支付报酬。
路径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应当首先经过劳动仲裁方可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但国家基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也规定了法定的除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实明确,劳动者要求偿付欠薪的诉讼请求又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民事纠纷案径行受理,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即直接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三种途径,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还可凭裁决书、判决书等材料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本报首席记者 刘栋
■相关链接 恶意欠薪者最高可判7年
有些黑心老板长时间拖欠工人工资,拒不发放,甚至悄悄跑路。对这类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欠薪者的刑事责任。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共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件2人,这两起案件承办单位均为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案件均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还可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欠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犯罪嫌疑人能在审查起诉阶段补齐工人工资,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据悉,奉贤区检察院将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建立恶意欠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该院还建立了“首办监督员”责任制,在侦监部门设立恶意欠薪案件“首办监督员”,与人社、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联络员点对点对接,做到办理恶意欠薪案件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督促移送批捕,并且充分利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对区域内发现的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并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做好后续跟踪。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