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其实,一千个研究者笔下也有一千个莎士比亚。斯金纳的思想史研究一直以来的目标之一,都是说明作家的作品为何以特定的方式呈现出来,他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为何表现为特定的样式。他力图证明,虽然天才如莎士比亚,其写作中也有各种套路可循,而作为很可能接受过文法学校规范的修辞术教育的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在写作各种法庭剧剧情时,大量参考了当时流行的修辞术资源。】
佚名《莎剧人物群像》,约1840年
思想史研究的“斯金纳革命”
作为享誉世界的思想史研究大家、当代英国最具影响力的人文历史和社会科学学者与思想家之一,昆廷·斯金纳早就是国内读者和研究者的老朋友了。1989年,斯金纳的经典著作《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有了第一个中文译本,《马基雅维里》导论也在1992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1世纪初,得益于国内许多知名学者的译介,随着《基础》的重译与再版,斯金纳和以他为主要代表的所谓“剑桥学派”政治思想史研究在国内掀起了一阵热潮,包括前述两部作品在内,斯金纳的专著《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霍布斯与共和主义自由》等书都成了人文通识与学术研究的必备书目。
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
“斯金纳革命”这个词被国际学术界用来归纳斯金纳以语言哲学和语境论还原为方法论指导,与同期包括约翰·邓恩、J.G.A·波考克等思想史研究者共同发起的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革命。它从20世纪初柯林伍德的史学要义出发,顺着巴特菲尔德揭示“辉格史学”真相的路径,受到彼得·拉斯莱特洛克对语境和阅读资源之强调的启发,旨在将研究者和读者从对经典作品和永恒问题的沉迷中唤醒,强调重视思想史求真的历史学基本要求,先做好调查,尽可能弄清事实,再考虑发言与评价。斯金纳坚持要“如其所是地”认识学说观念和思想,明白作者写作的意图,从而理解他/她想要讨论的问题和给出的方案究竟为何。
可是,身处不同时空的我们,如何能够确认彼时作者的意图?
斯金纳的回答有两个版本。《从人文主义到霍布斯》中给出了一个简单版本:“要探寻古人的观点与意涵,必然十分困难,除了阅读其著述别无他法”,不仅如此,“若非有足够的历史知识去发现这些背景,并以极大的审慎之心进行考察”,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这些文本。换句话说,就是多读书,认真思考。
如果考虑到斯金纳本人思想史研究的具体成果,第二个建立在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和塞尔等语言哲学家理论基础上的专业版本,更能澄清斯金纳思想史作品所呈现的特征与反唯正典论和文本主义的出发点与立场。斯金纳在各种访谈和回应中也早就对他的方法论给出了“三步走”的操作指南。第一步,从作者所生活时代的迫切政治社会危机中、作者日常生活和交往的经验中去寻找他或她面对和试图解决的问题。第二步,找出作者思考认识这些问题时,可以借用的思想文化传统和资源,还原语境和澄清各种术语的用法,研究者可以通过详细梳理作者的教育背景和阅读书目,了解作者的社交网络、生活状态和语言习惯,这也是斯金纳的思想史研究尤其重视对作者教育背景和阅读书目进行考据的原因。第三步,由于相同时代相同区域人们面临的主要政治社会危机与议题大致相同,在考察这些回答时,可以将这些著作家和思想家的回答放在一个光谱中来作总体性的考察评价,进一步了解文本的意涵,思考文本在整个光谱中的位置——它是如何干预和介入光谱,为该政治论辩做出了何种贡献。
“即使是最具有原创性的作家,也绝不是他们所言说的语言的发明者”
回到斯金纳的作品上。虽然是“老朋友”,虽然十分重要,但部分由于译介工作的延时,在21世纪初“剑桥学派”浪潮后,中文世界对斯金纳的追踪和关注就陷入了某种停滞。实际上,以斯金纳等学者为代表的思想史研究依然是英美历史学研究中的显学;另一方面,斯金纳本人笔耕不辍,几乎以五年一部的节奏在写作。在这种背景之下,译林出版社这家斯金纳作品的“老朋友”,在先后出版过《基础》和《马基雅维里》两部作品后,又为读者呈上了斯金纳2014年的莎士比亚研究专著《法庭上的莎士比亚》的中译本,接续了中文世界对斯金纳思想史研究进展的了解。
英国学者讨论莎士比亚,同法国史学家研究大革命一样,仿佛是避无可避的宿命。莎士比亚对英国历史、语言、文学、戏剧和文化的影响,对英国民族性的塑造,以及莎士比亚本人生平及其作品的版本考据、传播与接受都是无法穷尽的话题,莎士比亚也早已成为融入英国人日常生活的文化符号,永远在场。人们总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其实,一千个研究者笔下也有一千个莎士比亚。一项不完全统计指出,过去50年里世界范围内的莎士比亚研究书籍就超过16672本。在如此庞大的作品群中,斯金纳的这本《法庭上的莎士比亚》有何特殊之处?作为一位以研究政治思想史为主业的历史学家,专著一本讨论莎士比亚这位剧作家的研究作品,斯金纳的问题意识和写作意图又是什么呢?
斯金纳本人对莎士比亚一直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兴趣。斯金纳的母亲是阿伯丁大学英语文学系的毕业生,他自己童年时期曾在姨母家生活过一段时间,这位杰出女性领着他熟悉莎翁戏剧。进入寄宿学校以后,斯金纳还曾经参与过学校的莎剧表演,这些都是他在回顾儿时生活时常常提及的经历。就学术研究而言,斯金纳曾表示,“即使是最具有原创性的作家,也绝不是他们所言说的语言的发明者,而通常是既有文化的产物,他们不可避免地在这些文化中参与对话”。莎士比亚这位天才当然也是如此,他的创作也都是在特定的教育背景、思想资源和语言环境之中完成的,他对人物、剧情与情节的安排,当然都是在某种天才式的创造性转换中,以具体的话语模式和修辞模版来实现的。换句话说,虽然天才如莎士比亚,其写作中也有各种套路可循,而作为很可能接受过文法学校规范的修辞术教育的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在写作各种法庭剧剧情时,大量参考了当时流行的修辞术资源。
William Harvey绘,Ebenezer Landells刻,《威尼斯商人》,载《插画版莎士比亚作品集》,1839—1842年
莎士比亚成长于修辞术教育在文法学校中独占鳌头的时期
斯金纳的思想史研究一直以来的目标之一,都是说明作家的作品为何以特定的方式呈现出来,他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为何表现为特定的样式。因此,虽然本书议题看似与政治思想史研究、剑桥学派概念史等标签大相径庭,但实际上,《法庭上的莎士比亚》这部看似“离题”的作品,恰恰是斯金纳思想史研究中不应当被忽略的成果。在本书的引言开篇,斯金纳就直截了当地表明了本书的意义与地位:“本书是我为了理解修辞技艺在文艺复兴文化史中的地位而进行持续研究所出版的第三部作品”,它“回到了修辞术教育在文法学校中独占鳌头的伊丽莎白和詹姆斯一世时期的英国,试图考察这种教育体制与同一时期无与伦比的戏剧成就之间所存在的复杂关联”。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斯金纳继续采取了“三步走”方法论路径,从莎士比亚的教育背景入手,继而展开了详细的论证。《法庭上的莎士比亚》除引言外共有十章。第一章“古典修辞术在莎士比亚时期的英国”对16世纪英国文法学校所实行的文法教育中与修辞术相关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威廉·莎士比亚就是伊丽莎白时期在文法学校中从小被灌输以上思想的男孩,16世纪70年代,他在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德国王新文法学校上学。莎士比亚不仅在青年时期就掌握了这些知识,而且很显然,他后来又在职业生涯中运用了它们。”第二章“莎士比亚的法庭剧”分阶段展现了莎士比亚在诸剧目中对法庭演说和司法修辞所表现的兴趣。按照斯金纳的考察,莎士比亚一生都对修辞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不时将修辞术知识运用到自己的戏剧写作中。当然,他对法庭演说和司法修辞术的运用则是循序渐进,经过了不断的试验和调整的。在《亨利六世》《理查二世》中,都体现了莎士比亚对西塞罗修辞学和《罗马修辞手册》的掌握。而到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露克丽丝遭强暴记》《威尼斯商人》《裘利斯·凯撒》《哈姆莱特》等剧目中,莎士比亚在这方面的写作技巧逐渐成熟。到詹姆斯一世时期,他创作的《奥瑟罗》《量罪记》和《终成眷属》则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莎士比亚对法庭演讲和司法修辞术的纯熟运用。
在整体上为莎士比亚的法庭剧修辞行动提供了语境背景解释后,接下来的八章根据罗马修辞术中对法庭演说术的具体规定,对照莎士比亚剧作的写作细节,展开了详实的论证,表明其中有许多演说词和几场完整的情节,基本上是按照司法争议中开题和布局的古典规则来写作的。第三章和第四章讨论在法庭演说术中,演说者如何根据自己的动议特征和诉求,选择相应的开场白类型,并运用特定的修辞术技巧来实现自己的目的。第五章专门分析当修辞术运用不当时,开场白可能出现失败的风险。在提出动议做出指控之后,第六章讲述如何展开陈述,铺陈案情,尽可能地使法官和听众对自己的陈述感到信服以至于被打动,第七章和第八章介绍提证过程中应当留意的修辞术要求以及可能出现的失败状况,第九章讨论如何通过修辞术技巧来反驳指控,最后一章则介绍了总结案情时的修辞术要求。
以上章节,章章精彩,几乎手把手地引导我们化身成莎士比亚剧中的人物,在面对指控时选择辩护方式,无罪的成功脱离指控,有罪的则尽力减少责罚。假如你是《哈姆莱特》中冤死的国王,你的鬼魂在说服哈姆莱特相信自己就是死于非命的国王并说服他为自己报仇时,不仅需要动之以情,向天发誓,还需要将哈姆莱特的注意力吸引到对公共议题的关注上。假如你是《量罪记》中试图拯救弟弟并反诉安哲鲁的伊莎贝拉,你就需要在为弟弟求情时承认罪行但表示忏悔,以期获得宽宥;而在指控安哲鲁时,则要将火力集中在其滥用职权的问题上。倘若你是《裘利斯·凯撒》中指控勃鲁托斯刺杀凯撒这位暴君的安东尼,你就需要采取迂回的策略,将听众和法官的注意力从暴君的不义转移到刺杀行为本身的暴力上。如果你是《奥瑟罗》中被勃拉班修指控用巫术拐走自己的女儿苔丝狄蒙娜的奥瑟罗,你就有必要在表面上承认指控,但表明自己的无辜。假如你是《威尼斯商人》中试图让安东尼奥避免被夏洛克割肉的鲍西娅,你就需要在承认夏洛克主张合法的前提下,强调其主张的怪异残忍,甚至将其上升到与公共利益、信仰和风俗相关的层面上进行谴责。如此种种,书中都有详细的论证与说明,反过来,辩护失败的案例也都被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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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时代的法庭修辞术,不变的道理出自西塞罗口中对公共议题“两边皆可”的界定。原告被告均有陈述、辩护和控诉的资格与理据,关键则在于如何通过修辞术找到理据,莎士比亚在写作法庭剧时,充分探索了这种实践。《法庭上的莎士比亚》分析莎士比亚的法庭剧写作,也是将莎士比亚置于法庭之上,由斯金纳陈述提证,指出他的修辞术写作模式。至于斯金纳的分析是否可以得到支持,斯金纳本人是否也在运用修辞术展开陈述,就要请各位读者来审视鉴别,展开“无拘束的争辩”了。
作者:罗宇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编辑:李纯一
责任编辑:杨逸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