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今天发布,为简化招聘程序,4月1日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原来的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详见下文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强化公共服务,上海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录用方式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集中招录与分散招录相结合,由原来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其他岗位的公开招聘,由各区、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