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毕业生求职季,各路招聘网站上,年终奖已成为企业吸引人才的“标配”。与此同时,吐槽年终奖的声音也多:有的单位出手大方,有的悭吝寒酸,有的临时决定啥也不发;有的抽奖,员工靠运气“抢”,有的甚至几袋馒头“意思一下”……年终奖发不发、怎么发,门道真不少。
要规范薪酬制度、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为企业凝聚人气;要让员工利益最大化,有获得感、幸福感——打开“红包”容易,做好这些题目,不易。
——编 者
年终“红包”多大,企业可以任性吗?
应在薪酬制度中予以明文规定,给员工稳定预期
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朋友圈晒年终奖大赛”又开幕了。有人欢喜:企业虽然效益一般,却拿出足够的诚意跟大家分享成长红利;也有人抱怨:公司明明赚得钵满盆满,可摊上抠门老板,要么“一毛不拔”,要么年终奖少得可怜……
苑红是北京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从事影视制作,平日经常加班加点,指望年底多拿点奖金。可最近上级通知她,今年不发年终奖。“财务解释,10月份发的项目绩效奖金就相当于年终奖,可这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她心里很不服气:公司今年接了不少大项目,效益不错,员工们都累得够呛。“真不明白为啥老板这么小气?!”
不过苑红也拿老板没办法。“入职时,人事部门只说待遇不错,关于薪资和年终奖,劳动合同上没有具体规定,现在只能吃哑巴亏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相较民企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外企、国企年终奖的发放随意性较小,更为规范。
在外企从事猎头工作的张丹今年就领到了沉甸甸的年终“红包”。“公司规定,年终奖根据公司运营状况和个人业绩,按季度发放。多的时候一季度能领10万多元,全年算下来不少了。”
在一家国企行政岗位任职的袁晓梅说,单位对年终奖的发放有明文规定,每年的标准也基本相同,即工作绩效加安全生产奖,去年她拿了6.6万元。“工作了几年,基本上都是这个数。”
有的发“豪包”,有的不发,有的基本保持不变……对年终奖这件事,企业可以“任性”吗?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胡燕来介绍,我国《劳动法》的第47条规定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年终奖发不发、发多少,外界无权干涉。如果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就要依规办事,不能随意克扣、拖欠。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易定红解释,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具体发放情况与薪酬制度有关。比如国企的奖金一般与绩效和岗位级别挂钩,相对比较固定;上市公司薪酬制度完善,奖金发放与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效益好的时候,年终奖自然高。一些中小民营企业或创业公司的奖金发放随意性较强,甚至由老板个人意愿决定。
智联招聘发布的《2015年白领年终奖调研报告》也证实了这一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年终奖差异较大。从企业性质来看,外商独资企业的年终奖满意度水平最高,其次是合资企业,在民营企业就职的白领对年终奖的满意水平最低。
“虽说年终奖的‘决定权’在企业手里,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不能太任性。”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年终奖有吸引人才、激发员工积极性等作用,过分随意影响激励效果。应在薪酬制度中予以明文规定,给员工稳定的预期,同时也要避免搞“大锅饭”,兼顾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