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点评:
好心情来自好制度
“不发伤心,发了寒心”,发放年终奖本是增强员工幸福感和凝聚力的好机会,却变成了一场吐槽大会:“背对背”发放,员工之间相互猜疑,职场氛围变得微妙诡异;领导临时变卦、不守承诺,损害员工利益……有些用人单位把“企业自主决定”简单粗暴地变成“要看老板心情”,令人愤然。
年终奖怎么发,学问可不少,既要给员工发大包,也要做好税务统筹,让员工利益最大化;既要参照兄弟单位,也得统筹内部不同部门利益,处理好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的关系。不论用人单位性质如何,都应健全薪酬制度,制定公平的考核标准、透明的发放程序,让正向激励贯穿企业发展。
发放年终奖,还要和员工商量着来。公司应该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建立员工民主参与和异议机制,让员工可以表达诉求,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凝聚团队的向心力。只要用好的制度保驾护航,员工才会有稳稳的幸福。
年终奖小贴士(延伸阅读)
年终奖延期、分期发放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年终发放年终奖,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企业对于如何发放年终奖有自主权,分期发放并不违法。
企业可否从工资中扣除部分年终奖?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押在单位,年底再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种年终奖其实就是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主张加付赔偿金。
企业可否以实物方式抵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提前离职有年终奖吗?
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也必须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