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赵征南
5月15日下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钦元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武钦元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时,原先的“真凶”于英生第一次坐在原告席听完判决。“对判决很满意,但是一手制造冤案的人还未浮出水面。”于英生一家人都希望,相关部门的追责进程能够公开透明,尽快给他们,也给社会一个真相。
2013年8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于英生无罪后,本报《天下》专刊刊发报道《17年后的无罪判决》、《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此后,本报一直跟踪于案的调查进展。今年1月13日,本报再次刊发新闻调查《是什么让真相迟到19年》。在武钦元宣判前夕,记者赶赴案件的侦破地安徽蚌埠, 对案件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在和蚌埠警方以及于英生本人的对话中,他们都将于英生51岁之前的人生划成三段:1962年,于英生出生于安 徽省蚌埠市的一个干部之家,1979年,17岁的他参加工作,之后经历了结婚、生子、升职,过了17年平常的人生;1996年,命运与原本“幸运”的他开 了一个天大的“玩笑”,34岁的于英生被当作杀妻凶手坐了17年的冤狱;直到2013年,他才被无罪释放。
与警方只谈论前三个17年不同,在于英生的口中,还有未来的17年。他决定一天当两天过,带着分开多年的儿子,好好生活。“我从天堂到地狱,在地狱的最深处,看到一点点曙光。依靠国家司法的进步,我又从地狱爬回了人间。接下来,我要好好感受人间的阳光。”他说。
曾六天六夜被“神速破案”
直到现在,于英生还是经常做噩梦,每当梦到那段被刑讯逼供的岁月,便从梦中惊醒,后背发凉。
芜湖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武钦元在发现韩死亡后,为掩盖罪行,又用菜刀切割韩的颈部,并用引爆液化气罐的方法试图彻底毁灭现场,其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芜湖市中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武钦元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于英生等经济损失52300元。
5月15日上午,于英生兄妹三人从蚌埠赶到芜湖,对于判决结果,于英生一家人表示满意。“之前听法院判决,包括 2013年再审宣判我弟弟无罪释放那次,他都是坐在被告席;而这次是他第一次坐在原告席,还是在公诉方身边听判决,真是一种释放。”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告 诉记者,从被告席到原告席的这一个过程,恰恰彰显了中国司法的进步。
家中排行老二的于英生从小在父亲于道欣的严格要求下,学习成绩很好。高中毕业时,17岁的于英生通过选拔,成为蚌埠市委机要科的机要员。在这个岗位上,于英生干得很不错,从普通办事员升为机要局副局长。1996年下半年,成为蚌埠市委指定的5个“跨世纪干部”之一。
至此,于英生自认自己是幸运的,工作上,顺风顺水,没遇到太多挫折;生活中,和公认为“相貌出众”的韩某结婚,并育有一个聪明的儿子“小雨点”。
但很快,噩运突降。
1996年12月2日中午,蚌埠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于英生报案称:家中被盗、妻子韩某死亡。公安人员随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
“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和尸检报告推断,案件性质可以确定为窒息性死亡的他杀案件,在于英生两室一厅的家中没有发现门窗被强行破坏的痕迹,屋内并不凌乱也 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一位参与案件侦破的民警认为,这很有可能是一起熟人做案。据此,侦查人员判定于英生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英生清楚地记得,12月10日晚上10点半左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民警将他带走,在之后的6天6夜里,他遭到了痛苦的折磨,精神恍惚。
“一天四班,6小时一班,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公安领导和民警将近十人在我面前进行‘近乎威胁和恐吓的轰炸’。”于英生说,“有时不让我睡觉,有时不让我吃饭。蚌埠当时都已经下雪了,他们就用水钵子浇凉水给我洗澡,一洗就是两三个小时,逼着让我写认罪状。但我就是不承认。”
于英生说,当时,部分民警还采用诱骗的方式逼供,“没杀人怎么写呢?他们就让我编。我已经神志不清了,他们说假如我了解案情,过程会是什么样,让我假设自己强奸杀人。”
在妻子去世20天后,于英生被正式批捕。
三个关键证据缺失
随着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对于英生提起公诉,办案人员和于英生的交锋转到了法庭之上。但这场交锋从一开始注定就是不公平的。用于英生的话说,办案人员为了定罪,想当然推理,将一切捕风捉影的“杀人”证据算进证据链;而因为怕他们伪造的案情露出破绽,就把一切无罪证据都隐匿起来。从1998年起,该案历经两次发回重审,两次判决死缓以及不断的上诉,于英生终审被判“故意杀人罪”成立,刑罚改为无期。
在2001年终审裁定之前,于英生被关在蚌埠市看守所。2000年,在蚌埠电视台工作的于宁生利用随政协领导视察的机会,第一次见到了阔别四年的弟弟。他也不知道弟弟被关在哪,就落在视察队伍后方,挨个对着号房喊,直到一个哭声传来,“哥……”
除此之外,于宁生想和弟弟见面只能在从看守所到上法庭的路上,“每次开庭前,我就早早地等在看守所门口,看他从看守所上警车,骑着摩托车跟在后面追,不停地对他做‘V’的手势,给他信心。”
对哥哥,于英生满是感激。而于英生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人,就是父亲于道欣。为了给儿子申诉,老人到合肥、北京跑了几十趟。2001年之后,于英生前往阜阳监狱服刑,老人每逢春节和中秋,就坐火车从蚌埠赶去,带上于英生最爱吃的花生、地瓜干、带鱼。2005年春节,于英生和父亲在监狱接见室门外合了一张影,那是他与父亲最后一张合影。当时,于英生身穿黑色羽绒服,因为他不想穿那套“并不属于自己”的囚服。
老人终究还是没等到儿子洗冤的那一 天。2009年,父亲去世后,哥哥于宁生扛起了申诉的重担。“我一直认为弟弟不是凶手。案发现场有别人指纹,办案人员却出具‘现场无外来人员指纹’的假报告;对韩某内裤上的精液鉴定后发现和我弟弟不匹配,公安居然推测说是用捡来的别人用过的避孕套伪造现场,真是荒唐之极,DNA证据于是也被忽略;我弟弟的 BP机寻呼记录可以证明,他当天上午先送小孩,再去上班,根本没有时间作案,可警方后来跟我说BP机寻呼记录弄丢了。”于宁生认为,办案人员当年为了定罪,忽视或故意隐匿了上述三大关键证据。
纸终究包不住火,父子俩的努力没有白费。面对案件的诸多疑点,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勇于承担,于2012年9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检察官帮犯罪嫌疑人讲话,这种例子相当罕见。法律的判决是严肃的,任何一个司法工作者都应该维护这个权威;同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要保护。这看似矛盾,关键在于要以法律为准绳。”检察官最终顶住压力,完成了一份长达13000字的复查报告。
他们分析了此案的几大疑点:首先,于英生很难有作案时间;第二,对死者内裤上的残留物与于英生的血液样本进行DNA比对分析,精斑非于英生所留,这表明“不排除有外来人员作案”的可能性极大,法院却未将其当作无罪证据。
外人作案的证据还有在案发中心现场提取的两枚新鲜成年人指纹。新鲜指纹,这意味着当时还有于英生一家三口之外的人曾出现在案发中心现场,从程序上说,必须对这两枚指纹的来源做出认定,但是当年,警方并没有把这个关键证据提交给检察机关。
另外,“笔录中于英生说,开始是过失杀人,后来又变成了故意杀人,把他妻子捂死之后,用刀割脖子,搬煤气罐,想把这个家炸掉。还有很多作案的细节,于英生每一次供述都不大一样,有好几个版本,很多信息都违反情理。而且笔录有更改,一开始在卷里没有提到跟韩某发生性关系这个事实;但是后来法医鉴定认为被害人下体有精斑,笔录中就加进前天晚上发生性关系;但仔细检验之后发现不是于英生的DNA,又把这个全部删掉了。”检察官判断,不排除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
他们总结,于英生对供述不具有确定性,证明力较弱,本案现有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的封闭的指向于英生的有罪证据链,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Y染色体比对攻克悬案
“时隔这么长时间,当初都没破掉的案子现在要想找到新证据去侦破实在太难,除非真凶主动现身,否则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悬案。”当年,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不看好警方能在短时间内破案。
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再审被宣判无罪。次日,蚌埠警方启动再侦程序,11月27日案件告破。17年前的案子在短短107天内侦破,如此神速是怎么做到的?有网友质疑,会不会又是一桩冤案?
专案组组长、蚌埠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洪祥告诉记者,再侦刚启动时也很棘手,毕竟案子沉溺了这么多年,找齐卷宗就需要一些时间。
但很快,一种新的生物物证技术帮助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范围,也完全排除了于英生的嫌疑。
“因为是强奸杀人,所以凶手是男性,我们就对性染色体中Y染色体的信息进行比对,寻找犯罪嫌疑人家族。蚌埠公安局现在已经有条件分析DNA图谱。当我们拿着精液Y染色体图谱到全国各地取证时,发现江苏过去抓到的一个武姓嫌疑人Y染色体信息和精液样本近似,进一步调查得知他的祖籍在安徽宿州,恰好,过去排查的交警武钦元祖籍也是宿州。就如曹操子孙后代的鉴定一样,我们怀疑,那两个武姓男性可能是亲戚,武钦元就是案件真凶。”王洪祥说。
据了解,当年警方知道武钦元和韩某认识,但是没想到他会杀人,因此未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并未直接采集武钦元的DNA样本,而是通过隐秘手段查了他近亲属的DNA,发现近亲属DNA和强奸犯的信息非常接近。此时,几乎可以确定,武钦元就是真凶。2013年11月27日,警方对仍在交警工作岗位上的武钦元采取强制措施,对比DNA,果然如先前所料。
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副教授周月琴告诉记者,蚌埠公安局采用了“对Y链进行染色体基因检验”技术,以圈定犯罪嫌疑人范围。“人体有22对常染色体,1对性染色体,一个家族的Y染色体来自父辈的遗传,通过对它的分析,可以极大地缩小凶手排查的范围。但如果想通过DNA检测技术精确地证明谁是凶手,靠性染色体不行,必须依靠常染色体的帮助。”她说。
领取国家赔偿后,于英生为自己和岳母各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的于英生已将华发染黑,他要抓紧时间,融入这个社会,体验中国的变化,出狱以来他已经走了10多个省份。今年年初,他考取了驾照,并为自己添置了一辆“翼虎”。朋友对他说:“你这是要如虎添翼地奔向美好的生活。”
“从我蒙冤入狱开始,我和儿子就没见过。出狱后,儿子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回来了’,我一听,眼泪刷一下就流出来。17年的分离,我和他有说不完的话。”现在,于英生心中最挂念的是与儿子的亲情。出狱后,于英生被安排到民政局工作,待遇是正科级,具体职务还未安排。儿子现在也在民政局下属的福彩中心工作。“我现在根本不敢浪费光阴,尽量少睡点,一天当两天过。我一定要弥补耽搁的17年,将儿子教育成对社会有用的人。”于英生还希望,26岁的儿子能够尽快成家。
“父亲为了我的事,连续多年到北京申诉。住在北京的地下室里,湿气大,吃咸菜啃馒头,最终,他还没等到我的清白,就含恨而去;儿子也因为我受到牵连,缺乏亲情,饱受压力,几成孤儿。亏欠我们三代人的,是那些制造冤案的人。”于英生表示,与武钦元这样的罪犯相比,一手制造冤案的人对司法公正以及百姓安全造成的威胁更大,他在等那些人浮出水面,等司法机关给予人民一个真相。
于英生在QQ空间“鱼乐之 水”上,写下这样一段话:“我最期盼的是,公检法机关能真正发挥出其如宪法设计与规定的效果,互相监督,独立办案,而绝不是在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处罚或裁判上,抱成一团,合力发威。同时,在对证据的移交与递送上,要坚守程序,一切有关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都要无一遗漏的全部移交。更要彻底排除‘长官意志’或‘权大于法’的悖论与谬误。恪守以事实说话,以证据证明,以及人人都敬畏法律的原则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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