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开始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工作听证会,直到昨天凌晨才在山东高院结束。聂树斌母亲和姐姐,申诉代理人陈光武、李树亭二位律师,原办案单位河北司法机关的代表以及15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
陈光武律师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听证会上,他充分地阐述了申诉代理意见。他说:“复查听证是我国刑事再审案件一项重大探索,也是完善我国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里程碑,希望尽快形成制度向全国推广。”
聂树斌到底何时被执行死刑?
前天13时30分,听证会正式开始。听证会总的原则就是参与听证会的申诉方、原办案方各抒己见,充分向法官说明各自的理由和看法,不允许辩论和交叉询问。在申诉方和原办案单位代表针锋相对的意见中,聂案中所存疑点一一显露。
现场首先播放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基本案情视频资料,其中,被河北省高院认定为“聂树斌亲笔所写的上诉状”曝光,上诉理由为量刑太重;年龄还小,没有前科,没有劣迹,是初犯;认罪态度好,落款日期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但后续材料又出现“1995年4月27日将聂树斌执行死刑”的内容,聂树斌的死亡时间出现重大疑问。
随后李树亭律师则依据死刑执行照片,将这一疑点再次放大。“反复观看照片后发现地面是白的,聂树斌身边都是雪,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身上穿着厚厚的冬装。而当日气象资料显示最高温度超过20℃,已是初夏,怎么会下雪?”他说。
对此,河北高院方面在播放照片后表示,“雪地”实为石家庄红泽河沙地,工作人员身穿春秋装而非冬装,指责律师“凭空猜想”。同时,原办案机关表示,诉状真实,落款日期属于聂树斌笔误。
此外,王书金是否真凶也成为现场焦点。申诉方认为,王书金多次供述其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实施强奸杀人的犯罪行为,并先后带侦查人员指认其作案现场,现场与聂案为同一块玉米地,且该处只发生过一起强奸杀人案件,应认定聂案出现了新的证据。王书金关于其强奸杀人犯罪的供述,在作案时间、地点、过程以及被害人长相穿着、抛埋衣物地点等,都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原办案单位代表则指出,聂树斌供述与康某某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证人证言及指认作案现场、辨认被害人物品等相吻合。王书金对作案具体时间、被害人行走路线方向、被害人衣着、被害人身高、杀人手段、尸体衣物、作案场地,特别是尸体颈部花衬衣等关键情节的供述,与康某某被害案的证据存在诸多不符之处,甚至在关键节点上存在重大矛盾。
未来听证程序应更科学
“再审作为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制度,是针对生效判决的救济措施。申诉人可以去申请,但再审率很低,合议庭成员往往直接将申诉人拒之门外。”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魏化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申诉复查没有固定的规则,有时,在申诉人的不懈努力下,少数人可以赢得向接待法官面对面倾诉申诉理由的机会。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刑诉法委员会主任韩嘉毅向记者介绍,在聂案之前,大多数申诉复查一般采用书面审查形式,合议庭成员查阅卷宗后做出自己的判断。但这种内部性审查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法官遇到案卷理解困难之处没有渠道进一步了解,影响查阅质量;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暗箱操作,袒护原办案机关的可能性较大。“就算是异地复查,也是同一个系统内的工作,就这点来看,召开听证会比异地复查还要重要,公开才能公正。”
有专家认为,未来通过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采用听证方式,可以把审查申诉案件引入一个正当程序的方向。“程序正义对于法院处理无理申诉而言,也是一个有效的方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未来,在各方参与的听证会意见面前,无理申诉的人心态会逐渐降温。只有那些确实有冤屈的人才会继续申诉,法院也可以集中力量解决。但如果谁想制造冤案,也要想一想:一旦申诉案情公开后,冤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韩嘉毅说。
韩嘉毅建议,首先要做好听证代表的选择。“如今听证会的代表选择标准还不够细化,要有科学的程序设计。”他说,“接下来,就是完善案情介绍,关键要允许控辩审各方加入补充意见。”
文汇报记者 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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