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9日联合公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为什么要出台这些政策?这些举措能起到缓解看病难,改善老百姓看病就医条件的作用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鼓励民资进医疗领域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供求矛盾特别是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较为突出。受各种因素影响,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发展缓慢,规模偏小,服务数量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比重较低(10%左右)。
这项措施对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具有四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有助于缓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的矛盾;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趋势,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助于提供更多个性化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民资更多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腾出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民营医院加速发展,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竞争,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政府将加强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放开价格水平的同时,政府将加强监管,既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也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其价格行为,防止滥用定价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为此,各地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约束价格行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保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为监管,严控不合理处方及诊疗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新华社记者 江国成 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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