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本《那些年那座城》内页,王文哲绘,连环画出版社(出版方供图)
旧文新读
既然孩子是解释书的主角,有一个基本推论可以衍生:书是不能强迫加以分龄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更或者“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这两句谚语正可说明同一书与不同年龄孩子过招的情形。
电话簿孩子可不可以看? 他假装看得懂,而且翻来翻去,甚至口中念念有词,煞有其事,这也是一种“看”,他问妈妈“怎么这里都是我的名字?”因为他看到好多个“李”字出现,这就是一种“看”!
一本图文融合出现的图画书(文字多达200字),两岁能不能看? 他翻了翻,兴奋地指着一排好大的叶子,说“森林”,指着一篮苹果说“苹果”,这些是看!4岁的孩子呢? 按图说故事,可能会加入某些自 己曾经历过的“冒险”,这也是一种看! 更遑论能读字的六岁孩子,他更是逐字逐句地在解码,碰到不认识的字,跑来问“这是什么字?”或者干脆靠自己想办法推论:例如将“圆明园”读成“桃花园”,因为这孩子从桃花园的故事里认识“园”字,一看到这新词里有一个“园”字他认得,自然而然地套入了曾经有过的印象,成了桃花园了!
童书的分龄,提供了父母、老师挑书时的参考指南。但这参考指南不能反过来,限制了童书所可能呈现出来的多面性,也限制了孩子主动探索的机会。
我们都一直提供孩子们多样式的建构玩具,希望他们“做中玩、玩中学”。同样地,我们得提供孩子多样性的图书,或者更广义地说:各种具有文字的物品,让孩子“玩中学”。让孩子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学会文字的表达,这必须根据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所以为孩子布置语文环境,千万别忘了广告单、菜单、饼干盒等实用性、具有文字的物品。更莫忘了:孩子是诠释书的主角,他会以自己现有的能力去接近童书,别让书的分龄成为孩子能不能碰的限制级数。
(摘自 《童书非童书---给陪伴孩子看书的父母》,黄迺毓、李坤珊、王碧华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版图片除特别标注外均为2016金风车国际青年插画家大赛参赛作品,主办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