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CCTV12《法律讲堂》重播了曾经轰动一时的“易建联姓名被侵案”,这再度引发热议。不过,相比于阿联的个案,另一位中国巨星姚明则经常遭遇各种雷人的侵权…
自从姚明进入NBA后,姚之队为了防止姚明的名字被人抢注,专门就涉及到体育产品的各领域注册了一大批姚明的商标,但即使如此仍难逃被抢注的遭遇。但令人无语的是,姚明被抢注的居然是姚明牌卫生巾。
2006年11月,中国商标网显示,一位来自广东省紫金县注册了姚明牌卫生巾,消息传出后,顿时引发如潮声讨。
其实早在姚明去NBA以前,姚明的经纪公司就已经预见到姚明的名字有可能被当做商标抢注,于是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在40多种商标分类中注册了包括体育用品在内的20多种商标分类。虽然已经注册了20多种商标分类,但是剩下的近20种商标分类却还是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
姚明遭遇过太过名字被抢注的案例,但大多都与体育有关,他的名字第一次与女性用品放在一次,这让姚明既无语又羞愤,幸好最终该商人的注册商标被裁定无效。
除了姓名和卫生巾联系在一起外,姚明还曾1元起诉可口可乐违规使用自己的肖像权。2003年,姚明起诉可口可乐,称其在明知姚明与百事可乐签约的情况下却仍大肆使用姚明的肖像进行产品推广。
2003年初,为了争夺姚明的签约权,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大打价格战,最终百事可乐成为了赢家,他们在当年度的5月8日与姚明签下4年的顶级合同并随即为姚明推出了一系列广告。
令百事可乐没想到的是,可口可乐在差不多同时间也推出了带有姚明、郭士强、巴特尔三人肖像的中国男篮可口可乐广告宣传。姚明随即将可口可乐诉上法庭,要求其公开道歉并索赔一元的精神赔偿。
面对姚明的起诉,可口可乐反驳称,可口可乐是中国男篮的赞助商,有权使用中国男篮球员的集体肖像权,而在可口可乐的新包装中,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的肖像就是集体肖像权。
双方各执一词,吵得难解难分,姚明一方对可口可乐这种明知故犯的擦边球做法很是不满但又没有办法,只能指责对方无节操。
最终专业律师给了破解之道。在法律上压根就没有什么集体肖像权一说,翻遍所有中国的法律,只有个人肖像权,所谓的集体肖像权只是体育总局的文件规定。显然,法律高于总局的文件,姚明就此胜诉。
最终可口可乐为自己的小聪明而不得不公开道歉。不过可口可乐在那件事后也表示,他们一直都想和姚明合作,未来一定要争取和姚明签约。
2007年夏,当姚明与百事可乐合约到期后,可口可乐砸出了天价合同,就此可口可乐才得以光明正大使用姚明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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