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栋 通讯员 郑法玮)上周末,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首次遴选的实施操作,主要议题是在八家先行试点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法官、检察官。会议投票表决确认把上海司法改革先行试点的市二中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的405名审判员,以及市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检察院的271名检察员纳入员额管理建议名单。
此外,另有先行试点法院、检察院被列为遴选候选人的首批152名助理审判员、44名助理检察员进行了陈述答辩。
在结合前期对遴选候选人办案业绩、履职情况、考试考核以及员额限额等因素综合考量的基础上,与会委员对每个遴选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最终按照1.2∶1的差额比例,分别遴选128名和37名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建议名单。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的建议名单将按相应的法定程序任命。
由于遴选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在我国没有先例可循,为依法、规范、公正做好首次遴选工作,遴选(惩戒)委员会前期召开两次主任会议和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就首次遴选工作进行充分讨论、酝酿,达成共识,并审议通过相关制度规定,为遴选的实际操作做了精心准备。遴选(惩戒)委员会在市法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了专业把关。
此次遴选法官、检察官为首次遴选,随着试点工作在全市推开以及遴选制度的建立健全,遴选工作将步入定期化、常态化运作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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