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
今天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简称“一办法两规定”)的说明,并提请人代会审议。这是继2001年之后,上海市人代会再度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表决。
据了解,市人代会审议表决法规草案的情况并不多,最近的一次是2001年2月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而在一次会议上同时审议、表决三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在上海尚属首次。
钟燕群在说明中指出,“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对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有活力。“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对更好地发挥本市各级代表在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发挥地方人大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中的政治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钟燕群说,“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是夯实人大履职基础的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肩负着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职责。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民意诉求和政治参与的渠道,有着强烈的期盼和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少代表也呼吁通过修改法规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丰富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途径和方式,,为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钟燕群说,“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是推进代表工作制度与时俱进的保证。近年来,本市各级人大在代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加强“三联系”制度建设,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增强本市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上下联动实效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努力提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对“一办法两规定”这三件本市代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进行修改,将有助于进一步提炼、固化本市代表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新形势下立法对代表工作的引领作用。
钟燕群说,“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是人代会充分行使职权的实践。“立法是治国之重器”。“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是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的重要实践,也是本市首次在同一次代表大会上审议、表决三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出发,要求发挥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代表工作的相关法规由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能够有效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丰富代表的履职实践。“一办法两规定”的修改过程,将成为反映代表意愿、凝聚代表共识的过程,成为增强代表履职责任心、使命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