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设两个野生动物禁猎区
政协委员周保春、曹阿民向记者展示了上海市绿化局的有关回复。回复显示,2007年9月,南汇东滩设立了第一个野生动物禁猎区。截至2013年底,破获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一百多件,重大和特别重大案件九件;其中一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九人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
此后,2013年3月,奉贤区全区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奉贤禁猎区成立不到1年的时间里,已经破获案件10余起,其中有1起被确认为刑事案件。
市工商局还专门制定了逐步减少花鸟市场数量的具体方案,市花鸟市场数量已经从50家减少到不足20家,摊位数也从233家减少到162家。上海市绿化局继续依靠区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开展道口检查、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2013年度,全市检查林地、滩涂湿地、花鸟市场、饭店、农贸市场4866次,开展联合执法46次,共救护鸟类1419只,拆除网具2532张。和公安部门查处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其中联合机场公安,三次查处了通过飞机运送野生鸟类案件,截获非法空运野生鸟类601只。
未来综合物种指数成为考核指标
综合物种指数指的是一个区域的建成区中的野生动物种类占该地区所有野生动物种类的百分比。综合物种指数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地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在2015年,上海的综合物种指数从0.48上升到0.5。保持自然湿地在上海所有湿地中所占的比例,从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这两个指标已经成为市绿化市容局“十二五”期间的主要考核指标。
上海市绿化局还对市环保局《上海市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建议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列入一票否决指标,如果一个乡镇在三年内出现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则直接不能参评生态乡镇。
今后,将继续推动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区县设立禁猎区。目前崇明县林业部门已经针对崇明全县禁猎的提议,开展了前期调研。目前,崇明林业部门正在细化具体方案,持续推动禁猎区设置。金山区林业站也针对在金山边滩设立禁猎区的问题开展调研。
其次是推动上海市人大修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现对禁猎区、禁猎期的设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已施行20年,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参考兄弟省市的做法,对禁猎区进行统一设定,可以系统解决现有禁猎区范围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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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猎区网捕大量麻雀被判刑
李某等8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狩猎麻雀,结果美味没吃着,却“吃”了苦果。经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后,李某等8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提起公诉。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判决,分别判处8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检察机关表示,随着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条例的不断完善,麻雀已经成为人类的朋友。麻雀是上海市地方性保护的野生动物,属已经上国家“有益的、有经济价值的、有科研价值的”即“三有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341条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明确: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情形,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麻雀不像金丝猴、大熊猫那样具有珍贵的身份,但李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狩猎麻雀,狩猎的只数高达3700余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可视为情节严重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上海法治报2010年7月30日报道)
[最新疫情]
三门峡库区发生野鸟禽流感疫情
据新华社报道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1月15日称,我国黄河湿地三门峡库区发生野鸟禽流感疫情。
近日,国家林业局通报,黄河湿地三门峡库区陆续出现大天鹅、红头潜鸭、野鸭等野鸟死亡。截至1月14日,已死亡野鸟93只。1月14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为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疫情发生后,当地兽医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疫情处置各项工作,加强消毒灭源和监测排查。目前,当地未发现家禽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