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求助帖在网上引发关注,据当事人发布的微信介绍,1月2日,4名上海女生在科尼亚自驾时遭遇车祸。事故导致4名女孩中有2人腰部骨折,只能平躺;另2人有明显脑震荡症状,其中1人视力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记者今天联系了其中一名女孩小何获悉,目前4人并无大碍,希望尽快回国,但回国所需要的转运费和后续医疗费目前成为棘手问题。土耳其有着特殊的法律体系,小何等人急需专业人士的帮助。
事件回顾
自驾土耳其遭遇飞来横祸
小何是沪上一家媒体的摄影记者。她与朋友们于2014年12月26日出发至土耳其自由行。因为之前有过在外国自驾的经历,这次出行她们也选择了自驾游。行程原本顺利且愉快,但是1月2日,在从格雷梅到棉花堡的途中突发意外。当时,她们租借的宝马车停在一个三岔路口等红灯,前面有一辆菲亚特轿车。突然,一辆大卡车从后面撞上了她们的车,巨大的撞击力导致她们的车子甚至又冲出去撞到了前面的菲亚特,最终导致三车追尾。
从小何发回的照片可以看到,她们驾驶的宝马车车尾遭遇重创,前排的气囊全部弹出,4人中坐在后排的两人伤势比较严重,当时是卡车司机把后座的两人拉出汽车。
事故发生后,救护车把4人送往当地医院,但由于医院医疗条件有限,后来转院去了省会城市科尼亚一家比较大的医院治疗。科尼亚距离土耳其首都安卡拉大概有4小时车程。
经过医生的检查,后座的两人腰部与臀部连接的两侧骨头骨折错位,其中一人头部还有外伤缝针,声带也受到了损伤。前排包括小何在内的两人由于安全气囊撞到头部,均有呕吐、视觉不清晰、头晕和低血压的症状。
最新进展
想速速回家但困难重重
按照小何等人的计划,她们原本将在1月10日从伊斯坦布尔经迪拜飞回上海。不过,出了车祸后,4人都想早点回家。不仅仅因为语言不通,更因为她们觉得当地的医疗水平非常不理想,4人挤在一个病房里,甚至连一张休息的床位也没有。“这里条件之恶劣,我们已经4天没有洗脸了。”因为信号不好,与小何的通话断断续续,但听得出电话那头的她,情绪低落。
然而,回家之路也是困难重重。小何等人出行前购买的是阿联酋航空的特价机票,事发后,她们曾于航空公司联系,希望寻求人道主义救助,但航空公司非常“遗憾”地告诉她们,除非因为意外身故,否则机票是不能做任何退改签。而她们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升舱为商务舱,但起飞降落仍需要端坐,或者拆掉经济舱的部分座位放担架,费用大概超过30万人民币。
这样的答复让小何等人都深感难以接受,不仅仅是费用高昂无力承担,更因为一家知名航空公司如此“冷冰冰”。
随后,小何等人又在当地留学生及商会的帮助下,联系到了土耳其航空公司,后者表示可以优惠价格帮助4名女孩回中国,但费用依旧超过10万。
但不管怎样,小何等人还是决定回家。
寻求帮助
土耳其特殊的法律体系该如何应对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就事故原因作出结论,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
1、小何等人在土耳其的全部医疗费用现在由对方承担。但是,如果回国继续治疗,后续的医疗费用,以及飞机转运所产生的巨额费用,该如何索赔?
2、4名女孩中,只有小何在出行前购买了美亚保险公司的旅行意外险。根据保单的相关规定,应有医疗监督。但是事情发生后,保险公司并没有派遣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仅是通过电话询问了医疗情况。而小何也是被电话告知,她的受伤情况并不符合转运标准,所以不能获得相关理赔。小何不知道,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同时,保单上关于实施医疗监督的主体并不明确,是否应该由第三方进行?第三方一般是哪些?
3、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由于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为土耳其,因此,涉及到侵权行为是否构成,损害赔偿的数额及计算方法、赔偿的原则、标准和限额等问题,都应该适用土耳其的法律。土耳其的法律系统在世界上可谓独一无二难度可以想见。
此外,这还关系到我国是否与土耳其签订过相互执行法院判决的双边协定,是否共同加入有关共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如果没有双边协定,也没有条约。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自动执行,法院判决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如果最后真的走上诉讼之路,她们应该去哪里寻求法律服务?
来源:上海法治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