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美国问题研究所(海洋沙龙)组织策划的《美国•亚太地区国家海洋战略研究丛书》(八卷本)于2016年11月由时事出版社出版。内含美国、越南、印度、日本、菲律宾、韩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海洋战略研究,主要由国内研究海洋战略的知名专家学者撰写。本丛书经过策划、选题、遴选作者、确定出版社、组织讨论、审核大纲和内容等过程,历时三年完成,并由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前所长杨毅少将作总序。此丛书内容包括海洋政治、海洋外交、海洋安全、海洋管理、海洋法制、海洋经济、海洋环保、海洋科技、海洋教育等方面,是一套全面系统介绍和阐述主要亚太国家海洋战略的力作,对于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等,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阐述国家海洋战略时,首先应提及海权的理论及要素,所谓的海权即统治海洋的权力和力量。美国海军历史学家、海军战略理论家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1840-1914年)在《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890年)中,主张应该拥有并运用优势海军和其他海上力量确立对海洋的控制权,以实现国家战略目标。马汉将生产(产品)、海运、殖民地归结为海权的三大环节,其中生产的目的在于交换,海运是用来不断交换的,殖民地则是为了促进、扩大以及保护海运,所以它们具有联动性。同时,马汉将地理位置、自然结构、领土范围、人口、民族特点以及政府的特点和政策六个方面作为影响海权的要素。而在这六大要素中,既有常量,也有变量。其中国家尤其是沿海国家的地理位置、自然结构、领土范围原则上是固定的,它们是常量,具有不变性;国家的人口、民族特点以及政府的性质(特点及政策等)是可以变化的,它们是变量。所以,如何在巩固和确保常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扩大尤其是提升海洋科技及装备进而影响变量,是增强国家海权的重要关键。
那么,这种以增强优势海军、海上力量确保对海洋的控制权的模式,使国家在生产、海运、殖民地相互促进的方法和路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是否符合现今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呢?换言之,这种传统的海权模式是否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要求和发展趋势,是我们应该认真考虑的重大问题。怎样才能合理有序地利用海洋的空间及其资源,为人类造福呢?即需要对传统的海权理论进行反思,并构筑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海洋治理的规则和制度体系,使人类能够共享、共用海洋的恩惠,这是时代的正义呼唤和合理要求,以构建与实现和谐、和平、合作之海目标,发挥中国的应有作用。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并随着独立运动的兴起和殖民地的消失,特别在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秩序中确立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的原则后,传统的依靠武力和殖民地的做法受到限制或禁止,取而代之的是构筑了海洋法治体系,包括“日内瓦海洋法四公约”(1958年)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1982年)。换言之,治理海洋秩序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即国家对海洋空间及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利益的获取,必须依循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否则超越这些制度性框架的权利主张无法得到认可和承认,并将成为国际争议的起因。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尽管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了国家海洋治理体系,基本构筑了初步的海洋法律体系,对于管理和控制海洋空间及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海洋法制依然不够完备,海洋政策及规划依然需要补正,例如,缺乏海洋在《宪法》中的地位,缺少统领海洋事务的“海洋法”,以及明确海洋机构职权的“组织法”,例如中国海警局组织法,而如何较快、合理地制定这些法律,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提供保障,从国际社会的实践看,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为此,我们组织策划了具有代表性、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出版了《美国•亚太地区国家海洋战略研究丛书》,以期为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进程、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做出绵薄的学术贡献。
此外,应该指出的是,尽管我们作了最大的努力,但因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包括海洋情势的发展与变化,国际海洋秩序的缺失和混乱,无法全面系统地将所有内容予以纳入和补充,同时,由于海洋战略的高度复杂性,我们的学识也无法企及,难免存在不少的错误。为此,期待您的不吝批评指正,以期我们在出版修订时作出比较全面合理的调整,为进一步研究相关国家的海洋战略提供帮助,这是我们所期待和希望的。
最后,借此特别感谢各位作者的辛勤劳作,感谢时事出版社的各位编辑,使《美国•亚太地区国家海洋战略研究丛书》能如期保质出版。(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上海市美国问题研究所海洋沙龙主任、特约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海洋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