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锐
核心观点
科技创新人才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处于“重中之重”的核心地位。科技人才评价涉及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和评价途径等,主要是对人才生态位的评价,一定要业内来评、同行来评和第三方来评,评价标准应来自市场、社会和专业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科技三会”上强调,一切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人做出来的。要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允许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要让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
科技创新人才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处于“重中之重”的核心地位。科技人才评价涉及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和评价途径等,也即由谁来评价,评价什么,以及如何评价等问题。
人才生态位的评价是关键
人才分布在各个专业、行业和职业之中,不同人才个体在其领域内都占有一个生态位置,同时具有对应这一生态位的能级和影响力。人才生态是由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职业共同体自组织的,体现着“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和“市场”化力量,它们可以超出一国、一地的物理边界,在一定领域内联系着千千万万个专业、职业或知识个体。人才个体在共同体中所处的生态位由人才自身的能力、价值、专业化水平等多种专业化因素所决定。人才是不断发展的,所以个体所占据的生态位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仅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相对稳定性。
科技人才评价主要是对人才生态位的评价。对科技人才而言,对其评价过程也就是确定人才在某一专业领域人才生态中处于何种生态位,表现在通过一定甄别和测评手段挖掘、评估、显性化其人才价值、能力、能级、影响力,同时,也评价其生态位的活跃程度,即个体发展潜能的过程。在一个科学领域的人才生态中,学术大师、国际大家、一流专家,如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居于顶层;而初出茅庐,刚入职场的新手更可能居于底层。但随着人才的成长发展,其生态位也会不断变动。对一名科技人才来讲,其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职业不断进步的过程,也就是在专业人才生态系统中其生态位逐步攀升的过程。由于科技人才都联系着一个由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自组织形成的人才生态,那么科技人才评价是否有效,就要考量“评价”本身是否反映了两个客观实在:一是人才个体在专业领域人才生态中处于什么位置,是处于高端、中端还是底层?二是人才个体在其专业领域内是否具有发展潜力,表现于其生态位上的“动能”有多大,是否存在更多生态位向上跃迁的可能。
必须遵循真正的同行评议
科技人才评价要遵循真正的同行评议。科技人才评价是“行内知道,行外不知道;下面知道,上面不知道;一线知道,领导不知道”。科技人才评价一定要业内来评、同行来评和第三方来评,而不是由政府来评、组织来评和领导来评。同业评议背后的实质是科学共同体评价、专业共同体评价。在某一科学共同体、知识共同体内部,“专业化”不是一个空泛概念,而是具体的、实在的,是以一系列专业化工作、不同形式的创新成果以及其他核心技术性要素作为客观证据支撑、标示的。作为评价主体的“同行”,是指那些足够“专业化”的专家,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程度的“专业眼光”和评价能力才能“慧眼识珠”。能够对本领域的人才进行评价是专家的专业化标识之一。实践中,在一个具体的、明确的领域内,人才评价标准和要素已经不成为一个问题,关键看评价主体是否是“领域专家”。让“专家选择专家,人才评价人才”才是科技人才评价的核心技术路线。
但是,当前科技人才评价中充斥着大量“伪同行评议”。在实践中,“同行评议”被“行政权力”异化为熟人评议、就近评议、方便评议、小圈子评议,甚至让跨领域的专家来评议。这些“同行评议”,与其说是在选拔人才、激励人才,不如说是在戕害人才、摧残人才。当前,高校职称评审之所以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不遵循真正的同行评议,人才评价本身的不公正、不公平、不专业等现象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评价标准应来自“业内”
人才评价标准是个相对概念、时空概念、多元化概念。人才发展不是“标准化”的,不是定制式的,对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人才评价标准会有所不同;在不同时间 (时期)、不同空间 (地区),对人才的评价标准更会有所差异。标准是分层、分类、多元的:有国际、国家、地区标准,有产业、行业、企业标准,也有系统、部门、机构标准,一级标准的门限值可能是另一级标准的最高点。谁会同意中关村、前海、包头、鄂尔多斯的“高层次人才”标准相同?谁会认为文博、旅游、海洋行业产业领域中的骨干人才性质一致?
人才评价标准应来自市场、社会和专业共同体。关于“标准”需要强调一个概念,即“标准”要到产业、行业、学科、领域中去发现,将它交给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和“业内”人士去制定,否则将会与“站在岸边学游泳”一样,导致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目的和手段相脱节。人才的专业化标准不是自上而下形成的,而是自下而上形成的,其中体现着市场化和社会化需求和推动力。在科技人才评价上,政府的职能是健全同行评价机制,提供人才发展政策导向,而不是制定具体评价标准,主导人才评价过程。否则,如果政府给出的人才标准不专业,那么评出的人才也难以被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被社会部门和市场主体所接受。
(作者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