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为加强《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市纪委约请部分区县委办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本报今刊出四篇以飨读者。
坚守使命与责任,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国资卫士
徐逸波
落实到推动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教育中,在增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整体能力上有新提高。
落实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中,在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上有新提高。
落实到加强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在把握严格监管与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上有新提高。
落实到规范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在强化企业维护国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上有新提高。
落实到加强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中,在加强专项治理、完善问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上有新提高。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承载历史、顺应时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治本之举,为党员领导干部树起了道德“高线”,划清了纪律“底线”,提供了党性锤炼和行为操守的根本遵循。
上海国资国企量大面广质优,管好、用好这些宝贵财富,在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是国资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的要求,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通过“五个落实、五个提高”,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切实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要求刻印在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国资卫士。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推动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教育中,在增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整体能力上有新提高。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市国资委系统每一个领导班子、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认真查摆问题并列出整改清单切实落实。下一步将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用《准则》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用《条例》规范言行举止,明示整改成效,增强执行党章党纪党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中,在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上有新提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在制发《市国资委系统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15版)》的基础上,将《准则》和《条例》要求纳入2016版,保障主体责任的刚性落实。坚持标准管人、制度管事、流程管资,完善“制度+科技”防控腐败的动态化、透明化流程监控体系,以最坚决的态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加强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在把握严格监管与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上有新提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上海实际出发,制定和落实加强国资监管5个方面共20条措施,探索构建“聚焦四个重点、筑牢三道防线、严格两类追责、强化一支队伍”的国资监督工作体系,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聚焦四个重点,即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筑牢三道防线,即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严格两类追责,即国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强化一支队伍,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国资监督专业队伍。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规范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在强化企业维护国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上有新提高。立足机制创新和制度规范,加快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核心竞争力。制发《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操作指引》,鼓励企业既要把握重要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率先探索的历史机遇,更要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严把“科学决策、审计评估、市场交易”三道关。同时,加快“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企业内控建设、风险事项管理、管理流程信息化”五位一体的企业管控体系建设,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加强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中,在加强专项治理、完善问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上有新提高。要严格落实巡视揭示问题的整改,对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苗子性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修改完善《上海市国资系统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规定》,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内外部监督各主体监督问责制度,必要时实行“责任背书”制度。(作者为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坚守理想信念高地严守纪律规矩底线
安路生
厘清了纪律与法律的关系,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兼修,凸显了治标与治本的统一。
在学习领会上求深入,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根本在于坚定理想信念,重点在于强化纪律意识,关键在于坚持知行合一。
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更加注重常态监督,要更加注重抓早抓小。
在责任落实上讲担当,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区委常委会要当好“领头雁”,各级党组织要种好“责任田”,我们还要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
两项党内法规的修订出台,一是厘清了纪律与法律的关系。不仅表明纪律笼子比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而且体现了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将执法与执纪贯通起来的要求。这就强调了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必将有力地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二是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兼修。《准则》重在自律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是“正面倡导”;《条例》重在他律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负面清单”。两者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利器。三是凸显了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把从严治党的阵地前移到纪律防线上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守住底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贯彻落实好这两项党内法规,是各级党组织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要在学习领会上求深入,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两项党内法规全面系统、科学严谨,我们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领会,根本在于坚定理想信念。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核心就是坚定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我们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方向、增强定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重点在于强化纪律意识。要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地知道应该做什么、追求什么、禁止做什么、摈弃什么,从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关键在于坚持知行合一。学习两项党内法规,不是嘴上说说、墙上挂挂,而是要时刻对照党章和《准则》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经常用《条例》警醒自己不越雷池一步,发挥好以规束行的作用。
二是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两项法规为约束,进一步严格要求、细化规则、优化机制,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实施、可追责,确保“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规矩”。特别是两区“撤二建一”后,必然会有许多制度需要衔接融合,一些制度不适应新的要求,某些领域可能会产生制度缺失,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扎紧制度笼子。要更加注重常态监督。相比原来两区,新的静安区区域面积大、财政体量大,随之廉政风险点也会增多。必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干部约谈、目标考核等多种形式的监督,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监督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倒下去,都是从平时的不严不实开始的,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贯彻落实党内两项法规,首先要从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入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三要在责任落实上讲担当,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徒法不足以自行”,执行制度最终靠的是人,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区委常委会要当好“领头雁”。区委常委会一班人必须发挥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的作用,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贯彻。新的静安区委常委会组建后,我们召开第1次常委会,就作出要“带头廉洁自律”的承诺,并建立了相应制度规范。其目的,就是要确保常委一班人立得直、坐得正、站得稳,只有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各级党组织要种好“责任田”。《条例》第一次将主体责任列入纪律规范,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担当、敢较真,确保执行到位。我们还要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话说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特别是结合新静安区实际,我们将探索实行“一案三查”,即既要追查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两个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还要追查体制机制是否存在漏洞和缺陷,从而推动这两项党内法规在新静安区落地生根。(作者为上海市静安区委书记)
领先一步,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
毛云琪
在思想认识上,要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体会。宣传系统各级纪检组织要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准则》和《条例》树高线、划底线,重自律、强他律,增激励、牢约束。
学习领会上,要立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角度来实施。让党规党纪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带电警戒线,从小处做起,从点滴抓起,树立高标准,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
在贯彻落实上,要立足于严格监督执纪的维度来推进。要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必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从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必须在思想认识上领先一步,在学习领会上领先一步,在贯彻落实上领先一步。
在思想认识上,要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体会。《准则》名称的变化意味着覆盖范围由“关键少数”拓展为“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的要求;变负面清单为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既是共产党人高尚道德情操的展现,也是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突出党章对纪律的要求,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并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用整合后的“六大纪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清晰地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宣传系统各级纪检组织要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准则》和《条例》树高线、划底线,重自律、强他律,增激励、牢约束,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结合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之中的精神实质,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
学习领会上,要立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角度来实施。两部党内法规最鲜明的特色就是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宣传系统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学深学透,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一高标准,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让党规党纪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带电警戒线,从小处做起,从点滴抓起,树立高标准,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
在贯彻落实上,要立足于严格监督执纪的维度来推进。宣传系统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真正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大力强化监督意识,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坚定信念,理直气壮地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和系统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做好“到位不越位”。要把握重点进行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和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流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使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下规范运行。要加强对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抓住典型案件快查快处,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宣传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不折不扣地把《准则》和《条例》学习领会好、宣传贯彻好、落实执行好。(作者为上海市纪委驻市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把握“四种形态”,用好执纪戒尺
朱甫娟
要将这把执纪戒尺“印于心”,采取多种形式学精悟透。一是“先”,二是“广”,三是“深”。
拿起执纪戒尺要“重在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做好“对表”,推动“转变”。
衡量执纪戒尺要“落在严”,“高线”与“底线”不可偏、更不可松。要重拳出击,查处违纪问题不松手;要惩前毖后,注重以案为鉴警示纠偏。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们要把全面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转思想、转方式,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抛开旧的思维逻辑,拿着“尺子”量党员干部行为,一切以纪律和规矩为准绳,坚决杜绝法纪不分,做到违纪必究、违纪必处。
首先,要将这把执纪戒尺“印于心”,采取多种形式学精悟透。一是“先”。律人者更要自律,执纪者更要率先知纪,纪检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示范,学习快一步,理解深一层,切实强化党章意识、制度意识和执行意识,把《准则》、《条例》精神和规定融入血液、刻印心中。二是“广”。对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做到广而告之,广泛知晓。作为区纪委,就是要协助区委落实好宣传《条例》和《准则》的主体责任,着力运用区级有线电视、区报等传统媒介和网站,“黄浦文明”、“黄浦清风”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宣讲解读,大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三是“深”。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开展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件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进一步立德明纪,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其次,拿起执纪戒尺要“重在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重要遵循,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一要做好“对表”。当前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立足区域实际,对照“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进一步厘清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明晰当前和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重点考虑纪律怎么立、标准怎么定、执行怎么到位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推进落实。二要推动“转变”。要以《准则》和《条例》为指南,进一步创新纪律审查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重心转到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上来,准确运用纪律和规矩这把戒尺,抓早抓小,以小惩促大戒。结合黄浦实际来讲,就是要进一步落实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层层约谈、信访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正的工作机制,推进监督执纪关口前移;进一步突出纪律审查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对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做到“快查快结”,真正体现纪律威严。
最后,衡量执纪戒尺要“落在严”,“高线”与“底线”不可偏、更不可松。要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本功能”,关键还是要在“严”字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铁面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是要重拳出击,查处违纪问题不松手。作为各级纪委,既要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也要结合实际,着力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违纪违法易发多发的问题,比如,当前在“三资”领域、国有企业和基层事业单位中的突出问题等。二是要惩前毖后,注重以案为鉴警示纠偏。要突显《条例》和《准则》“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大多数,以惩促防”的要求,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释放“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查找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不断寻找共性、总结规律,有针对性地堵漏建制,切实以个案推动面上警示纠偏。(作者为上海市黄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