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惠强
核心观点
协商民主的形式有多种,但无论哪种形式的协商,都不能取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直接协商。这是因为政党协商是伴随着我国政党制度的探索、建立、完善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是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协商民主形式中最成熟、最重要的协商形式。随着世情国情的变化,政党协商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其特殊作用、如何将作用效应达到最大化,除了需要建立健全协商的机制体制以及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协商氛围外,对参政党的协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张澜先生的“朋友之问”值得深思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将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明确为政党协商并列于各类协商形式的首位,还强调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有事要商量、多商量。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把在实践中坚持了多年的“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并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机制作出了规定。这些,都凸显了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价值和地位,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信任和期待。作为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负责人,长期的工作实践使我亲身感受到政党协商对凝聚共识、整合资源所具有的强大正能量,20多年的党派工作又使我深刻感悟到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持续推动力。
协商民主在我国是有根基、有源头、有生命力的。早在两千多年前,先秦思想家就提出了“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思想。可以说“和而不同”包含着协商的理念,而“求同存异”就是协商的结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中进行多种协商,协商民主的思想初步形成。1949年新政协召开,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并以政党协商为基础,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格局,形成和发展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由此,逐步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包括政党协商在内的多种协商民主形式不断创新,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也日趋完善。特别是中共十八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就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充分体现了我国协商民主在实践上的创新和理论上的突破。
协商民主的形式有多种,但无论哪种形式的协商,都不能取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直接协商。这是因为政党协商是伴随着我国政党制度的探索、建立、完善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是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协商民主形式中最成熟、最重要的协商形式。随着世情国情的变化,政党协商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其特殊作用、如何将作用效应达到最大化,除了需要建立健全协商的机制体制以及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协商氛围外,对参政党的协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民盟老一辈领导人张澜先生建国初期在谈及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和水平时曾讲到:“我们居于朋友地位应该反省,我们够不够一个好朋友、我们的思想意识与作风能否与这位好朋友(指中共)相配合,换言之,我们尽了做朋友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先生的“朋友之问”仍然值得我们晚辈后生反省深思。
走正道、强队伍、摸实情、尽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负担着重要责任,但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希望大家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为政党协商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参政党如何练好内功、提高政党协商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解答和深化。
--“走正道”,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走正道,就要“讲政治”。最为关键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增强责任感、坚定主心骨、把好方向盘。走正道,又要“不跑偏”。遵照民盟前辈费孝通先生的教导,协商要遵循“和”的精神,即以对话求理解、和睦相处,以共识求团结、和衷共济,以包容求和谐、共赢发展。民主党派要积极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做到理性协商,客观而不偏激;真诚协商,坦诚而不敷衍;和谐协商,尖锐而不极端。走正道,还要“有担当”。在重大考验面前信念坚定、毫不动摇,在急难险重时刻勇于作为、敢于负责,协助执政党一道担当起政治责任。
--“强队伍”,提高协商议政能力。“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参政党要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关键看成员素质,核心是人才队伍。要将德才兼备、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双过硬、尤其具有参政议政潜能的专业性复合型人才更多地吸纳到民主党派队伍中来。要强化对参政党成员尤其是后备干部的教育、引导、培训、实践和岗位锻炼的工作力度,确保后续有人、薪火相传。善于建机制,包括建立科学民主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富有实效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创新协商议政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具有民主党派特色的智库建设,完善民主党派自我监督机制等等。
--“摸实情”,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协商能力高低与调研程度深浅正相关。要精心选准角度。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在各自主要领域的界别优势,深度聚焦党和政府关心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潜心研究,形成参政议政特色产品。坚持“眼睛向下”。树立问题导向,收集“原始声带”,直达“神经末梢”,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尽好责”,提高参政履职能力。要把事商量好,关键在于尽好责。要突出特色。坚持各自党派履职尽责的鲜明特色,发挥好本党派优势。要务实管用。提出意见建议应该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还要“有干货”、“没水分”,参政真正参在关键处、议政确实议到点子上。要着眼长远。政党协商也要依“法”开展、按“规”实施。要制定参政党开展政党协商的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完善机制、把握程序、确定边界、抓好落实,力求使政党协商的内容具体化、职责明确化、工作规范化。
(作者为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