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唐玮婕)当下,互联网金融在国内依然炙手可热,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上海互联网金融博览会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就互联网金融的诱人前景和潜在风险展开激烈的交锋。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统计显示,2014年底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
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银行业网上银行交易总额高达1339万亿元,同比增长17.9%;手机银行交易总额超32万亿元,同比增长近1.5倍。同期,支付宝实名用户达到3亿人,支付宝手机支付金额超过3.87万亿元。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论坛上发言。)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指出,相对滞后的传统金融业发展水平未能跟上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给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利率市场化引发的高利率壮大了货币市场基金,催生了互联网金融概念。而互联网的普惠特性和传播能力,客观上加快了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步伐。
不过,在展现出诱人发展前景的同时,互联网金融面对的风险也引发了关注。事实上,法律定位存在偏差,监管主体、职责和标准不明确,机构监管法律缺失,客户资金安全管理缺位,是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周汉民表示,中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由以往侧重市场准入的机构监管模式向侧重行为监管转变,即根据业务的实际性质归口相应部门进行监管。在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应强调行业自律标准与企业内控流程的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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