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们小区里一家健身房突然关门歇业,不少办了预付卡的市民纷纷上门追索。可等工商等部门介入后才发现,这家健身房根本没办过工商登记。”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青在审议中的发言,引发热议。
“现在的预付卡种类越来越多,美容卡、健身卡、美发卡,甚至连洗脚屋都办起了预付卡。”许德明委员接过话茬:“这些年,因为预付卡引发的消费纠纷逐年攀升。此次的消保条例修正案草案中,专门新增了两条加强预付卡管理的条款。”
根据草案,预付卡发卡经营者应在商业银行开立资金存管账户,并定期公示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这条规定在实际中很难操作。”马新生委员直言不讳地提出,对一些规模较大的发卡经营者来说,其预付卡资金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商业机密,并不愿意公开,而对一些美容美发店类的小企业来说,让其进行公示更是难上加难。
叶青委员认为,管好预付卡还得从发卡经营者的准入门槛上下功夫。“2012年,商务部曾专门就单用途预付卡出台过相关管理规定,其中对发卡企业的规模作出具体规定,可以说是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可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的企业也在发卡,以至于预付卡乱象丛生。”
对于预付卡发卡企业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叶青也认为目前草案中的规定过于含糊,“草案中提到,经营者超额发行预付卡等行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这种规定既不符合立法的语言规范,到了具体操作中也很难操作执行。”
“草案中大多是规定了企业要发放预付卡应采取哪些报备的措施,可现实中有很多企业根本不按照规定来。”许德明委员说,“对那些未经批准擅自发放预付卡的企业,管理还是空白,能否把这些企业有效管理好,恐怕才是问题的关键。”
文汇报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