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当今中国改革进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达53.7%。去年12月,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来说,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更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昨天举行的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来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的多名官员、学者分别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与投融资、土地制度改革等多个话题进行开放式对话,共同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探索一条合适路径。
农业转移人口怎么市民化?利用好两项政策激励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提出了三个“一亿人”的概念。“新型城镇化应将农业转移人口视为城市财富创造者,不应视为社会负担。”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论坛上表示,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延迟退休等办法并不能扭转这一趋势,关键在于继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据测算,如果目前社会生产劳动参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全要素生产提高一个百分点,将推进中国GDP增长两个百分点。”
从2003年起,成都就率先开展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探索。成都市市长葛红林认为,成都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中借鉴了国企改革经验,坚持将产权明晰作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首要工作。2010年起建立的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改变了“土地换社保、土地换户口”的做法,基本实现了让农民从“土地人”变“社会人”。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认为,目前有两项政策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着很大的激励作用,一是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政策和吸收农业转移人口挂钩,二是耕地和建设用地指标与吸收多少农业人口挂钩,“下一步关键是要把规划中的激励政策在政府层面转变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步骤。”
解决好投融资,钱从哪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
“城镇化的关键是解决好投融资问题,政府要营造好的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投融资选择权。”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指出,目前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规模中小型的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难以满足,未来可以在股市和债市加强支持。发改委审批企业债支持城镇化,比如棚户区改造,创新推出债贷结合的模式,发行企业债进而吸引国开行贷款支持。未来要研究开发长周期的债券品种,给投资者选择权到期是否续期。同时,要更好发挥股权投资的作用。此外,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支持城镇化还需要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完善信用评级和信用体系。
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公司副总裁左坤认为,要把社会资本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稳定的机制和安全保障。以市场化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目前至少还存在三大瓶颈:金融政策,目前的短期融资不能支撑城镇化的需要,要建立吸引中长期融资支持的政策;土地政策,要改变“一刀切”的局面,目前政府审批非常长,要因地制宜、有弹性,要改变一二级土地开发割裂的政策,才能有利于城镇化统筹规划;财政政策,要体现开放、共享精神,让社会资本分享城镇化的收益。
土地制度改革,路在何方?归还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中央提出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实际上是将农民应有的权利回归给他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认为,未来农民拥有更多土地权利后,会很好地加以利用,“为农民构建一个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环境,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解决的最基本问题。”
经济学家华生提出,“土地制度改革必须要回答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中国城镇化道路在土地问题上要走什么路?土地积累的钱发展城市的路还能不能走?如果土地财政基础模式不变,现在试点集体土地入市,把乡镇企业用地变成房地产开发,那就不是同地同权同价。”
文汇报首席记者 刘栋 记者 张晓鸣 实习生 祝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