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会喜欢上各种奇怪的东西。我二十岁的时候,没想过我以后会有一天喜欢上走路,那时候我忙着轧朋友和思考哲学问题,生活波澜壮阔。来到美国这个小城读书之后,我才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平时视而不见的东西说少掉就少掉了!
上街沿没了。
这真可怕。没想到地球上还有现在这种地方,居然只有车道没有人行道,出门必开车,人坐在车里,像一粒粒缓释胶囊。真是大意了! 公交系统很糟糕,赶公交车是婚丧嫁娶级别的大事,要事先查好时间,在荒郊野岭里连滚带爬走很久,像赶飞机一样紧张。
在这个地方开了四年车之后,我决定尝试恢复步行。这时候的我比刚出国时胖了二十斤,常年情绪低落,坐久了浑身发出咔塔咔塔的怪声,像一个要报废的座钟。我住在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郊区,最近的公交车站在山下,连走带跑三十分钟,才能赶上一个小时一班的车。我就坐这趟车去学校给学生上课。在这地方,大家听说你住郊区还坐公交,不会说“坐巴士”(take the bus),会说你“使用公共交通”(use public transportation),字里行间,好像传达着一种异域风情。因为没有上街沿,我只能踩着人家草地的边边走,一直担心会被呼啸而过的车子撞到。有些地方会在街边画一条很窄的白线,大概两个脚掌并起来这么宽,这时需要有一些抽象思维才能领受这种好意,知道这是理论上的人行道,就像孙悟空给唐僧画的那个圈圈,主要的作用是表情达意,对行人表达一种道义上的关爱。
每天早晚走三十分钟,我竟然迷上了走路。平时,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上,要不就是脸上,脑袋里,专心走路的时候,感觉最明显的则是脚。膝盖抬起,脚跟轻轻着地,感受着脚底柏油路面反馈的弹性———走路就是玩自己的脚。刚生出来的小毛头,人生一片荒芜,就知道玩脚,现在的我也变成了这样。专气致柔,能婴儿乎?走路不是散步,也不是跑步,是为了把自己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这和在跑步机履带上锻炼身体并不是一回事。村上春树说,跑马拉松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辛苦的事情,选手要在心里反复念叨“疼痛是不可避免的,是否受罪却是自己可以选择的”才能坚持得下去,但是走路不是,至少走三十分钟还不会带来疼痛。
以前我开车在这个中产街区里进进出出,觉得这还是个挺不错的区,街道干净,治安良好,草坪也都整齐。走路才能品出些衰败的味道。去年大选,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在草地上插了特朗普的牌子,旁边往往还竖着面美国国旗,本地冬天冷而漫长,国旗都被一场接一场的大雪打得破烂褪色,凄凉而歪斜地戳在厚厚的雪地里。平时也很少看到小孩在门前的草地上玩耍,说明这个地方的老龄化相当严重,并不是一个正在成长的社区。我这学期讲的课叫“城市环境中的人类行为”,其中有一节是讲美国城郊的空心化和贫困化,这和中产阶级的衰落是同时发生的。贫困的城郊和贫困的市区看上去是很不一样的:贫困的市区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犯罪和违法行为,危险而热闹。贫困的城郊则是静悄悄的,几乎看不到什么人类活动,破产,空心化,都在无声无息中发生着———邻居不知不觉就搬走了,房子不知不觉就坏了,垮了,后院杂草丛生,成为野生动物的领地。
写《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的简·雅各布斯对这种城郊的中产社区毫无好感,她说一座座雷同的独栋房子像死气沉沉的兵营。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事了,那时中产阶级的日子还过得不错,平庸和乏味是最大的问题。现在我的观感更糟糕,我走过这些房子,感觉像走过一个个坟头。偶尔出来割草的都是老人,会友善地和我打招呼,他们家里都没有孩子,只有一两条狗作伴。我经常和一位女士一起等公交,她大约五六十岁,似乎是东欧移民的后裔,落雪天里,总是穿着一身陈旧又奢华的紫色毛皮大衣,戴一顶松糕形状的裘皮帽子,和普通美国人穿衣的随性风格很不一样。她长着一张天真的鹅蛋脸,两颊总有奇怪的潮红,精神也像是有些问题,说话又慢又重,常常在公交车上长篇累牍地大声讲电话,引人侧目。她不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白人新教徒,但我总觉得她多多少少代表了我们这个社区的某种特质:过时,孤独,固执,不合时宜,被精神疾病和酗酒等社会问题困扰着。
在美国这些年,我常被一种死水般的窒息感笼罩,走在这个社区里,这种感受尤为深刻。我常常不无委屈地想:“我的邻居们呀! 为什么你们不能像苏州人杭州人那样,应季搬出一篾箩一篾箩的萝卜干,茶叶,陈皮,香菇之类的土产,放在门口的草地上晒晒呢? 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孵孵太阳,说说话,认识认识,还可以买点干货回家烧菜呀!”但是他们只是偶尔推着轰鸣而气味难闻的割草机出来打理草坪。奇怪的是,作为一个上海人,我思乡病发作的时候,想到的却是苏杭,仿佛苏杭才是我真正的家乡似的。有一天,我照例在静谧的路上走着,两边行树夹道,青翠葱茏,一模一样的独栋房子鳞次栉比,我心想,世界上还有比这个地方更无聊的地方吗?绝对没有了,这简直就是个密封的水晶棺。我想念杭州想疯了,在绝望的恍惚中,我忽然觉得有几段的自然景色颇像玉泉路玉古路,于是痴痴地幻想起自己此刻距离西湖不过投石之遥……顿时,奇迹发生了,一花一木都变得那么有灵气,我甚至闻到了空气里的甜味,听到了潺潺的湖水声,脸上也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千年的文气汹涌而来,将我幸福地淹没了。
随即我沮丧地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可悲呀! 一个被深深束缚在象征界里的家伙,迫切需要当头一个热水瓶!越南的一行和尚看到他徒弟在厨房忙乱成一团时,问徒弟:“摩比,你在找什么?”徒弟慌张地回答:“汤匙啊! 我在找汤匙!”一行和尚笑着说:“不,摩比在找摩比。”我只有很不情愿地承认,这种让我窒息的感觉或许并不来自美国本身,而在于我自己。人生的幻觉一旦被戳破掉,就再也回不去了。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但我发现,世上本没有我,走的路多了,路便成了我。天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