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欠了几毛钱,在本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却被列入了失信名单,自此成了一名“老赖”,出门在外受到种种限制。这是一桩发生在市人大代表、上海致盛集团董事长张润斌朋友身上的真事儿。张润斌告诉记者,这样离奇的“被老赖”事件并不是个案,他身边的许多企业家都或多或少吃过亏。
一不留神进入“黑名单”,建议建立统一信息共享平台
2019年以来,上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超10万例。随着失信成本的不断提高,信用惩戒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但与此同时,信用惩戒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也引发了许多次生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随着信用惩戒范围不断扩大,给与失信行为主体的通知渠道并没有相应扩大,以至于很多企业和个人要去办理业务时,才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失去了基本异议权和整改权。对此,张润斌建议,应当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整合信息对外发布、查询、异议受理等服务功能,实现信用数据的互通共享,既能让信息在各个部门之间及时传递,也能让失信人第一时间了解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
避免“小错重罚”,建议细分失信行为等级
眼下,失信行为还存在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等问题。比如,交通违法违规信息、错误垃圾分类、欠缴电气费也会被纳入失信记录,信用惩戒的范围和领域过于宽泛,稍不注意就上了“黑名单”。
张润斌认为,政府应当细分失信行为等级,区别惩戒失信行为主体。目前,上海正在施行最严格的垃圾分类条例,个人若不按照标准进行垃圾分类,不仅面临着200元以下的罚款,还有可能上失信名单;欠缴物业费、电费等行为,也会登上“黑名单”;更有甚者,父母失信影响孩子入学等诸如此类的“一刀切”的惩戒措施。不同失信行为都面临着被列入“黑名单”这样同一个惩戒标准,导致了“小错重罚”和“低成本失信”问题以及失信标准的泛化,从而影响信用体系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对此,张润斌建议,首先对不同等级、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区别惩戒。其次,在建立黑名单的同时,建立信用红名单和容错机制,对符合规定的失信企业及个人提供信用修复培训的机会。
作者:王嘉旖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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