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将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的条例正式出台。记者近日从市爱卫办获悉,《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1年来,上海爱国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动员和组织最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条例》通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推进城市健康共建、倡导全民健康共享”等三大亮点,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本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完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推进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型。
强调社会健康共治
明确各级职责,统筹协调推进
爱国卫生运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健康工作方式,上海历经多年爱国卫生工作,走出一条广覆盖、低投入、高效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防病之路。在此基础上,《条例》就政府、社会、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参与机制设定单独条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明确各级职责,统筹协调推进。
《条例》突出数字治理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综合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相关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和专业应用开放,推进数字健康社区、健康园区、健康城区建设,提升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数字化治理水平。
此外,《条例》加大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力度,把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强化三级架构和市区两级技术机构建设,落实经费、人力和技术保障,推进健康融入万策。
推进城市健康共建
改善卫生环境,聚焦病媒防制
“国家卫生区”是我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卫生城镇创建是一项长期任务,如何促进卫生城镇巩固长效管理工作由“运动模式”向“常态模式”转变,推动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深入开展?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卫生环境改善纳入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提升卫生环境品质;将农村卫生环境优化提升纳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厕所改造提升等工作,改善村容风貌,建设美丽乡村。
若想打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卫生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重中之重。《条例》从管理责任、监测预警、药品安全、机构管理等四方面,明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要求。对未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的单位、违反备案要求和未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工作的服务机构设立相应罚则,并明确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处罚。
倡导全民健康共享
创造健康生活,完善健康服务
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与民生息息相关。上海多年来不断强化“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持续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2022年上海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9.42%,创历史新高并实现“15连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健康促进纳入医院发展战略和规划,将健康科普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并设立全国首个有财政经费支持的健康科普人才专项,发布全国首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排行榜”。
当前,全市已建成125家健康促进医院。全市层面,在成立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的基础上,16个区全部成立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包括37家市级医院在内的全市共4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已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并建立上海市健康科普专家库且覆盖38个学科,首批纳入629名专家,更好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条例》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培训内容,实施健康科普影响力评价,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的激励机制,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相关职称评聘内容。
《条例》还明确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伤害防范能力等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等,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作者:李晨琰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唐闻佳
图片来源:文汇报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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