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城市建设,上海要在思维理念、制度程序、参与实践三个层面,与全过程民主结合起来,以增强城市活力、涵养城市品质、驱动城市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全过程民主深刻阐明、全面概括了人民民主的真谛与特色。推进人民城市建设,上海要在思维理念、制度程序、参与实践三个层面,与全过程民主结合起来、贯通开来,以增强城市活力、涵养城市品质、驱动城市发展。
全过程民主的关键在于“全过程”。这是全领域的。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与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在经济建设、政府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研究问题、制定政策都要用好民主思维,将人民作为城市主人、主体,不断增强公共决策、基层治理等的参与性、公开性、回应性与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这是全方位的。城市发展中要体现人民主体性的民主理念,既要“见物”更要“有人”,既要有“高楼”更要有“人气”,要适应时代变迁与社会进步,提供多样化、品质化、差异化的公共服务,将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作为促进城市发展的核心取向,作为改进城市工作的重要标尺,作为检验城市进步的根本标准。
这是全环节的。城市治理要充分践履民主精神,体现人民意志,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不断完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以全环节民主发展保障人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规范公共权力、创造公共利益、建构公共秩序。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新时代上海推进人民城市建设,要努力打造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都能有序参与治理、都能享有品质生活、都能切实感受温度、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城市。这是一流城市目标,需要一流治理支撑。这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用全过程民主的制度程序,将民主理念思维有效转化为人民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权利,进而涵养高品质城市建设与治理。
人民城市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都是人民和人民的美好生活,理当保障人民依法享有民主权利。如果说选举权只能依据任期规定,每几年行使一次,那么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则是经常性的,甚至在城市治理中是“全天候、全环节、全覆盖”的。高品质人民城市建设,当然要在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府等换届选举中,按制度程序搞好民主选举;这更要注重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样的全过程民主制度和治理更有助于涵养富有人性化、人情味和充满活力、安全有序、生态宜居的高品质人民城市建设。
其中,民主协商,是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途径,它越来越呈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的独特优势,已经发展成为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涵盖决策之前、决策实施之中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民主决策,要求党和政府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程序机制,提高决策、立法的民主化、科学性水平。民主管理,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等,通过民主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民主监督,是以党内监督为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其他各领域公开办事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利。
聚焦“五个人人”,在不断解痛点、通堵点、破难点过程中,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能级。这要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城市建设,激发他们的主体力量和主人翁精神,最大限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积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做到这一点,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建立民主平台,形成一套全过程民主参与实践,发挥全过程民主的驱动力。
城市发展的问题集中在基层,但基层治理也最有创新活力。所以,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民城市建设的全部工作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要充分开发基层民主治理创新举措的功能,如嘉兴路街道的“市民驿站”与家门口服务体系、塘桥街道的“潮汐式”停车等,并在党建引领下探索形成更多民意“直通车”、公众“议事厅”,用好“微资源”、激活“微治理”,不断创新协商民主这种全过程民主的参与实践,更好驱动人民城市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作者:上官酒瑞
编辑:陈瑜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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