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伴格列佛和我之间有些许不同。除了我更加迟钝之外,我还会花更多时间来定位愚蠢。另外,愚蠢这个字眼也是他用的。确切地说,他用的是“智者的愚蠢”。我迫不及待地回答他:“我也很蠢。”“当然不蠢。”他有时候挺耿直的。
我不觉得愚蠢有什么好玩。一点都不觉得。愚蠢让我疲惫。与白痴对话让人疲惫不堪。仿佛一股烦闷突然袭来,让我一秒钟都忍受不了,恨不得拔腿就逃——然而一般情况下,我是不愿让别人难堪的——,该怎么逃出马蜂窝呢?说实话,我以前会被愤怒冲昏了头:就在前天,有个傻姑娘还一板一眼地大发慈悲,跟我解释怎样克服失眠呢(“要更好地接受自己的身体”,“晚上读点诗”)。首先,我根本没有要她提供建议。其次,她一刻也没有怀疑过我可能在她之前就想到过这些措施了,而且我出于自身的需求,早就全都尝试过了,虽然可能并无大用。
这真是让人难以忍受的愚蠢:当我们发现什么新大陆时,我们总以为别人也该沾点光,换句话说,我们从没想过也许别人早就知道我们想告诉他的事了。无法站在别人的立场看问题,在与别人说话时不设法得知他在想什么、他知道什么和他不知道什么,对这些毫不在意,低估,乃至忽略别人:这就是愚蠢——自然会得到愤怒的回应。
格列佛立即打断了我,因为他不想谈这些。确实存在傻瓜、短视的人、胸无点墨又聒噪的人、狭隘的人,以及那些不明白自己正在到处重复些陈词滥调的人。但格列佛对那些完全有条件摆脱愚蠢的人,那些聪明人的愚蠢更感兴趣,他很坚持这一点。而且他说,他不觉得这很好笑,但也不会真正为此生气。这样的愚蠢让他感到的是痛苦。“是的,痛苦。这个词很重,但却是真相。首先是因为我很喜欢保持协调,而失调则让我难过。”我立刻向他指出,对异口同声的偏执追求是愚蠢的一大因素。人们总是偏好随波逐流。以前,人本能地为了获得身体上的舒适而选择群居(在岩洞中紧挨着取暖),而现在的人也这么做,为的是获得精神上的适意。然而,我跟他说,我认为智慧就在于,总是需要后退一步,在集体中相互对视一下,才能发现大家是否齐声同唱。狂热地渴望成为集体中的一员当然只能带来随大流的结果。他又打断了我。“我说的不是异口同声,因为这需要人数众多才能实现。让我开心,使我感到深深喜悦的是能在某个重要想法上、在我喜欢的某本书或某部电影上、在某个我心心念念的观点上、在某种世界观上达成一致。我有多喜爱亲吻,就有多喜欢一致。我其实和很多人一样。这不是个弱点:当我们终于达成一致时,我们就能够确认一种共识,某个真理的存在——毕竟你我都这样思考,那总是有道理的,这件事应该是真的。这种快乐里面混着我们在华尔兹或探戈中会感受到的别样情愫:达成共识本身就很甜蜜了,就像两个人翩翩起舞时那身体之间的默契。但你说得对,这里确实有个潜在的危险:这样就把共识置于真相之上,与他者一同思考,而非公正地思考,以求获得纯粹的共识的愉悦。萨洛特在《黄金果实》中已经拿这开了不少玩笑。你想想,她在其中描述了评论家们的隐秘困扰——他们怀着各种好感,对新发表的小说《黄金果实》的质量进行点评——以及当他们无法达成共识时默默感到的苦恼。”
格列佛说,他有时想就智者的愚蠢这个问题写一本书。他还补充说:“这恰恰是为了治疗这种愚蠢给我造成的痛苦:当我们内心明白了一种现象时,它对我们的伤害就会少一点。”但是,由于他和善(这是我常和他交流的原因)又谦逊(这是肯定的),所以他宣称他对蠢人的愚蠢一点也提不起兴趣,而且也毫无为此写书的欲望。这和贪心地咧着嘴讪笑(这是格列佛的想象)的福楼拜,或急着将同时代的白痴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雷昂·布鲁瓦毫无可比之处。他反复强调,愚蠢更会让他流泪(当与他说话的人过于自命不凡时,也会让他有些愤怒,但尤其会让他痛苦)。这就是为何他对写这样的一本书心存不少疑虑:愚蠢首先是一个让人厌恶的主题。或者至少,他纠正道,书写愚蠢的作者在书写过程中总有些令人不愉快的感受。愤世嫉俗、尖酸刻薄、以恨为乐。他会变得不像自己了。
“另外,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愚蠢,也不明白什么叫做聪明。这是第二个疑虑。我在愚蠢这个问题上有些愚蠢。这个词就像个储物间,我用它来指代那些我觉得配不上正常智力的言行。但是,我毕竟也对智力和正常知之甚少……”
他说,理想的做法是写一本书,而没有一个读者能够从中看到自己,但却能找到他的许多朋友。
——摘自《智者的愚蠢》
编辑:陈瑜
来源:华东师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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