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领导
根据笔者查阅的资料,最早出现“毛主席”的称呼是在1930年。1930年8月29 日《中共中央给长江局并转湘省委、湘鄂赣前委及行委的信》中称“决定在湘鄂赣这一广大苏维埃区域中成立中央局,其管辖区域以所有苏维埃区域为范围。”同年10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初步决定,由周恩来、项英、毛泽东、余飞、袁炳辉、朱德和当地1人组成苏区中央局。10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新决定苏区中央局组成人员,指定由项英兼任中央革命委员会代理主席,朱德任副主席兼红军总司令,毛泽东任副主席兼政治部主任。此后,开始有了“毛主席”这一称呼。不过,此时的“毛主席”还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的代称。
党的最高领导人的称呼从一大至今发生过多次改变。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考虑到当时党员数量少(全国共有五十几名党员)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大会决定暂不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而是先建立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中央局,由陈独秀任书记。之后的二大、三大都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5年召开的中共四大选举产生新的中央局决定仍由陈独秀担任中央总书记。五大延续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称呼。这一称呼到了1928年中共六大时再次发生了改变。
1928年6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这次大会选举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党的最高领导人改称中央政治局主席。1931年向忠发在上海被捕叛变,之后,经共产国际远东局和王明提出,商定组成“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由博古负总责。1935年遵义会议上改由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与此同时,遵义会议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成立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团”。在战争环境中,这是中央最重要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军事、指挥红军作战行动。可以说,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实际上开启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新的集体领导。
毛泽东正式担任中央政治局主席是1943年。在延安召开的政治局会议着重讨论从组织上加强中共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会议决定在两次中央委员会之间,由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的工作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选举毛泽东为主席。会议还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讨论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1945年6月召开的中共七大上选举产生了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毛泽东被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设立中央委员会主席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由毛泽东一人身兼三职的情况到了1956年八大召开时发生了变化。1956年中共八大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分开(决策机关和领导日常工作的机关分开),同时不再设立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而是代之以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书记处书记。八大之后,毛泽东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而是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委员会主席。
二、政府的领导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这次会议选出了由63人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
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会议还选举毛泽东担任人民委员会主席。
1934年10月长征开始后,临时中央政府随同中央红军主力撤离中央革命根据地。1935年11月胜利到达陕北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设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这期间毛泽东一直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一直到1937年对外取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名义为止。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并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政务院对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军队的领导
1930年10月苏区中央局成立后,1931年1月1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宣告成立,归苏区中央局领导,实际也就是苏区中央局军委,简称“中革军委”,以与上海党的“中央军委”区别开来。“中革军委”1931年1月15日成立时主席由项英兼任,朱德、毛泽东为副主席。后经中共中央批准,1931年6月20日进行改组,改组之后由毛泽东担任主席,朱德、项英担任副主席。这可以说是“毛主席”对军队的最早领导,不过这时领导的还只是一部分军队,时间也较为短暂。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根据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命令,正式成立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与之前的苏区中央局军委相比,它是属于国家政权系统的军事统率机构,指挥和管理全国红军,既是临时中央政府的军委,同时也是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军委(取代了之前的“中革军委”)。大会决定由朱德担任军委主席。
毛泽东正式担任军队的最高领导人是在193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军事工作方面成立军委,对外称“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实际上是中共中央军委,由毛泽东任主席。
1936年10月红一、红二、红四方面军会师后,10月1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军委主席团,由毛泽东担任军委主席团的主持人。12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扩大组织,从此实现了中共中央及军委对全军的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1937年秋,随着对外取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名义,原来属于中央政府系统的中革军委,实际变成了隶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中央军委,从而也就实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从1935年11月毛泽正式担任中央军委主席开始,之后的几十年,虽然中央军委名称、组成人员几经调整,但是,中央军委主席一直由毛泽东担任,直至1976年9月逝世。
四、统一战线组织的领导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的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毛泽东、朱德、李济深等21人组成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开新政协以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准备工作。
1949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基本通过了政协组织法草案、共同纲领草案、政府组织法草案等。会议还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大会选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80人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0月9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毛泽东担任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第一届全国政协主席)。
从1949年9月到1954年9月的5年间,由于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建立,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1949年通过的政协组织法,政协全体会议闭幕后,设立政协全国委员会。不过,政协全国委员会不同于政协全体会议,它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毛泽东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周恩来为主席。1959年4月、1964年12月先后召开的政协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均选举毛泽东担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周恩来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五、国家元首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和决定了国家与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不再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而是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既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不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人员,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任免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授予国家荣誉等。国家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对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等等。
从宪法及大会制定的其他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但是不难看出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的各项职权其实就是现代国家的国家元首所履行的职权。
当然,除了以上内容之外,“毛主席”的称呼还体现在其他方面。如:1936年6 月1日,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在西北抗日红军大学的基础上成立,校址在瓦窑堡七里湾,简称红军大学。毛泽东担任红军大学教育委员会主席。1936年12月7日,中革军委命令红军大学分为第一、第二校并任命主要领导干部。1937年春,将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改称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简称“红大”“抗大”,毛泽东继续担任了校教育委员会主席。
综上所述,“毛主席”这一称呼始于1930年,此后,一直伴随毛泽东至1976年逝世,其间的46年,这一称呼先后成为党、政府、军队以及国家、统一战线组织的最高领导人的代称,同时,也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人心目中一座不朽的丰碑。
——摘自《黑龙江史志》2009年第十二期
作者:许丽丽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