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2岁的张信哲发行第一张专辑《说谎》一炮而红,就此奠定“情歌王子”地位。主打歌曲《我们爱这个错》至今仍是其代表作之一。
陈小豆
大年初五那天,乐坛有两件事在朋友圈刷屏,一是阎肃老先生去世,一是 《我是歌手》 又播出了新一期。世间万事,皆有联系,它们的联系,后面会说。
先说被调侃为 《我是 (老一辈) 歌手》 的这台节目,很多人期待的,是在前一期横空出世、凭 《信仰》 拿下第二的情歌老王子张信哲———当时补位上来之后的第二天,大概有5个朋友颤抖着双肩告诉我说:“你知道吗,昨晚张信哲在 《我是歌手》 唱了 《信仰》,我哭了!”
我没看直播,看了也不会哭。他的嗓音太高,唱他的歌,永远是这样一个悲剧:才准备扯喉咙,声音就在半山坡劈叉了。哼唱不了,也就不会爱。
因为年前这节目一口气录了三期,唱 《信仰》 时声带状况不太佳的阿哲,再录后面一期,就略有吃力,所以这一期他选了陈升的 《二十年以前》 来翻唱,这歌当年打动过他,但又不用他的声带太使劲。
除了声带的原因,选这歌,大概也是因为受到了上一期的鼓舞,毕竟现在的人爱怀旧。对现在的人来说,如果一个记忆带上了年份,简直就是个畅销货———当年的自己,都被自觉不自觉地用上了美图秀秀,磨皮美白加柔光,水嫩得能掐出水,纯洁得像朵白莲花。
不过,阿哲也坚持了自己,他没有选择陈升的沧桑唱法,还是继续走深情款,一如既往。
也因为,事实上爱他的人,更多还是姑娘吧,就像我的堂姐。我第一次听张信哲,就是在她家,她有阿哲的磁带,沉迷得要命,推荐给我说,好听得简直要让人眩晕。我拿过来听,在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尖中带柔的声音主人,是男生。这次过年和堂姐聊天提到张信哲,她还两眼放光,露出了少女般的沉醉。
所以,很多人在说,他的歌在当年,满足了 自己对爱情的幻想,以及可能会感受到的忧伤。如今再听,情怀满满。姑娘们还想找回少女心呢,哪能随便就沧桑。
然而,在你沉醉在当时的白月光时,你爱的人却在残酷的风中老去。在很多年以后,我已经变成了平庸的上班族,每天面无表情地开车,听听电台的主持人叽叽歪歪侃大山。有一次就听到一位知名音乐主持人做嘉宾说,他采访如今的张信哲,给他分类“阴柔派”,问阿哲自己怎么看待之类的,然后就听到了阿哲尴尬的笑———突然就觉得他有点虎落平阳被犬欺,曾经也是当之无愧的一线歌手,如果在巅峰期,绝对不会有这样的遭遇。
这似乎是所有过气艺人的宿命。随着年华老去,拥趸不再,似乎可被人随意戏谑,以赚一份养老钱。就像刘晓庆,就像刘雪华。
虽然阿哲仍有自己的市场。每次的上海演唱会,他的票房都不用愁。他有大量的经典,可供怀旧消费———从1989年的 《说谎》 开始,他至今已经推出了40多张专辑、精选集,轮着唱,也能来好几番。但是,他的地位,只存在于当年听歌的人心中。就像我喜欢听王杰,当年被他那般打动,觉得他是天王一般的存在,现实却也只是,他并不太如意。
但你我当然都不在乎,你我仍视之如当初,似乎那张脸上,从来没被皱纹或者假体侵蚀过。而今日种种新人新歌,即使好听能哼唱,也再无当时之感触。
许多人想不明白,为什么今日的歌,就永无昨日动听? 我曾看到这段话,或可以解释这疑惑:
有个道格拉斯·亚当斯的科技三定律,是这么说的:1、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2、任何在我15-35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革命性产物。3、任何在我35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
这个定律还有一个文化版本,大概可以这么表述:1、大多数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流行文化都陈旧老土不值一提。2、大多数在我10-30岁间诞生的流行文化都是无法复制的经典。3、大多数在我30岁后诞生的流行文化都愚蠢肤浅幼稚可笑。
所以,再碰到表示“无法看懂鹿晗的火”、“不明白今天的歌有什么好听”时,请当心,也许并不是当下的歌不能听了,而只是说,你老了。你看不懂的“现在的年轻人”,再过20年,也会有你今天的感慨。
我有一位同为中老年的朋友R8,身居高位拿高薪,每天上班都是西装领带,皮鞋站不住苍蝇那种,但每逢去KTV,我们这些叔叔阿姨都在点中老年金曲时,他张口就来各大热门影视剧的主题曲,以及一些闻所未闻的新歌手的新歌。我极尽挖苦之能事,心中却是佩服得紧。
就像佩服阎肃。这位老先生取了这名字,人却很不“严肃”。他写过 《江姐》 《红梅赞》 这样极度主旋律的歌,也写过 《西游记》片尾曲 《敢问路在何方》 《变脸》这样融合传统和当下的歌,更写过 《雾里看花》 《三千宠爱在一身》 这样的流行曲,晚年还做歌唱比赛的评委,80岁后常常自称“80后”,“是周杰伦、李宇春的粉丝”。
保持着年轻的心,所以他的歌让人感觉永不过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这样? 岁月已经在你的脸上刻下了风霜的印记,别让张信哲再来雪上加霜。多听听不入你法眼的年轻人的歌,皱纹才不会从你的眼角,蔓延到你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