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老一辈革命家中的“哲学家”,托马斯·杰斐逊则是年轻人中的思想翘楚,尽管到目前为止,这个三十三岁的弗吉尼亚人还只是如亚当斯所赞许的那样,以其雄辩的文字闻名。
1774 年,杰斐逊写下了《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这本备受推崇的小册子理性且有力地谴责了英国政府在英属美洲地区实行的高压政治,单方面否定了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的统治权。这一思想迅速得到传播,杰斐逊一时间成为北美殖民地的人权先驱。
“一些年轻人深受杰斐逊先生人权思想的启发”,弗吉尼亚人埃德蒙·伦道夫正是其中的佼佼者;“老一辈人在一段时间之后也逐渐接受了杰斐逊的观点”。
在此后的一年间,杰斐逊为新晋独立的弗吉尼亚草拟了宪法大纲和人民主权与权利的宣言,他在其中所表达的思想后来也同样体现在他为第二次大陆议会所草拟的《独立宣言》中。
1771 年夏末,一位名叫罗伯特·斯基普威思的弗吉尼亚绅士写信给杰斐逊,希望他能为自己列一个书单,并且将书的总价控制在五十镑以内。杰斐逊的回复让斯基普威思着实吃了一惊。
书单涉及领域极广,包括艺术、政治学、宗教、历史、自然哲学等各个学科,从荷马、恺撒到布封极富创见的《自然史》,从《富兰克林论电》到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此外还有洛克、孟德斯鸠、伏尔泰、休谟等人的著作以及九卷版的艾迪生《旁观者》。杰斐逊还附上了每本书的价格,从几先令到几镑不等,总计一百余镑。其中,被杰斐逊归为“历史·古代”类别的《圣经》价值六先令。
在当时的北美殖民地,很少有人能像托马斯·杰斐逊这般博学;也没人比他接近实现启蒙运动对普遍性知识的理想。孩提时期的杰斐逊常常在弗吉尼亚的田野森林间游荡,采集植物标本,观察野生动物。这样的好奇心与经验主义态度影响了他一生。但是,他整个知识体系的根基以及幸福的源泉仍然来自阅读。
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
在杰斐逊看来,那些靠自己后天勤勉而非优越出身而获得一定社会地位的"天然贵族"应该成为整个社会的领导者,保卫“人民的自由以及其他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杰斐逊出生在弗吉尼亚的一个上流家庭,父亲拥有广袤的农场和大量的奴隶。以这样优越的出身为起点,杰斐逊开始了向天然贵族的转型。凭借“对知识的勇敢追求,对真理与理性无畏的信仰,以及誓与一切阻碍人们获得真知的强权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他最终如愿转变为一个天然贵族。
但是,天然贵族最重要的品质在于一生的奋斗与勤勉,杰斐逊在后来将其描述为对知识“有一种猎犬般的食欲”。他感叹道:“这太棒了!如果可以一直保持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一生可以完成多少事情啊!”
九岁之前,杰斐逊一直在家里学习,而后进入教会的拉丁学校。十四岁时,杰斐逊被送到一个由詹姆斯·莫里牧师主持的小型学园。在莫里那里,杰斐逊不仅接受了一流的古典教育,还出人意料地接触到启蒙运动时期的法语和英语文学,这些为他日后“优雅而雄辩”的文字风格打下了基础。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农场主的儿子通常不会有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打算。但是十七岁的杰斐逊勇敢地踏进了位于威廉斯堡的威廉与玛丽学院大门,并且很快受到威廉·斯莫尔的影响。
来自苏格兰的威廉·斯莫尔是当时整个学院里唯一一个非牧师教员,主要负责教授物理学、形而上学、伦理学、修辞学以及纯文学。在杰斐逊看来,斯莫尔就像是父亲,“或许已经决定我一生的命运”。他不仅为杰斐逊树立了一个自由博学的榜样,更让后者广泛接触到启蒙科学与哲学,尤其是苏格兰的启蒙思想。
在学院待了两年之后,杰斐逊开始跟随乔治·威思学习法律。乔治·威思是当时弗吉尼亚法律界赫赫有名的人物,以其驾轻就熟地引用古典而闻名。仅仅几年后,杰斐逊在这方面的才能就超过了自己的导师。在处理一桩离婚诉讼案的过程中,他一路旁征博引,从洛克、孟德斯鸠、休谟、弥尔顿以及蒙田的观点到《圣经》。
同约翰·亚当斯一样,杰斐逊也认为学习法律是一个开阔眼界、解放思想的过程。在后来的一个学习班上,他建议年轻的准律师广泛涉猎各个领域,从哲学、修辞学、伦理学、宗教、政治学、文学延展到天文学、解剖学、植物学以及化学等,但他也承认,人没有必要“把自己塑造成一切领域的大师”。
杰斐逊曾告诫一位志向远大的律师:“学科之间是相互辅助的。”这是杰斐逊自己的启蒙信条,也是对其思想最公允的描述。
他博学多才,渴望秩序,具有从所学之中提炼出精华洞见和整合不同话题的能力。他十分崇拜不朽的法国百科全书派思想家,后者的伟大成就在于系统地收集并组织人类一切的知识,并将最后的成果展现在公众面前。于是,杰斐逊打算以此为模板,在自己成长生活的地区做一次系统的调查与归纳。
他先是在一叠散乱的纸上粗略记录下了“所有关于我们国家的,或私人或公共的有用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分门别类,大体分为地理环境、人文历史、法律、宗教、商业贸易以及艺术这几个类别。在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不忘强调自由与教育的重要意义。1785 年,杰斐逊出版《弗吉尼亚笔记》,这本书也是他一生中唯一出版的著作。
当杰斐逊不知餍足地接收各类信息时,他并非没有自己的判断。判断的标准就是知识的有用性。在他生活的年代,旧大陆的科学家和思想家普遍认为,新大陆就其自然条件与人口状况而言是低贱而凋萎的,因此注定会消亡。对此,杰斐逊希望《弗吉尼亚笔记》一书能够有效反驳这种主张。
除此之外,知识还有更广泛、更深远的用处。受苏格兰启蒙思想的影响,杰斐逊认为人天生就是友善的,具有道德意识。因此,人们会自觉遵守道德的原则,进而有助于实现整个社会的幸福。杰斐逊相信,知识可以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因此,人在寻求真理的道路上也在不断积聚着集体的幸福感。
美国启蒙运动对自治政府的设想
启蒙运动不仅解放了“那些善于阅读与思考的人的思想”,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自治政府更是为所有人的自由提供了强大保障。同富兰克林与亚当斯一样,杰斐逊认为,对抗暴政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实际地去启发尽可能多的人”。因此他提倡教育平等,主张在弗吉尼亚推行面向所有男孩和女孩的三年免费教育。这样的社会教育将广泛培养出有学识的市民,为实现自由自治的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1786 年,杰斐逊在给乔治·华盛顿的信中写道:“当人民将自由紧紧握在自己手中时,当人民都能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时,我们这个国家才真正实现了自由。大体而言,这是一个国家有效的运行方式。”
然而,杰斐逊在现实中也意识到,法律不能由普通大众来制定并执行。正因如此,社会需要天然贵族的领导。
三年免费教育结束之后,孩子间的差距将逐渐拉开。有前途的男孩进入文法学校继续学习,其中的优等生还将进入高等学府深造,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人被淘汰。女孩则不会经历这样的淘汰过程。
对此,杰斐逊曾写道:“伟大的天才就是在这样年复一年的筛选中脱颖而出的。”他们将不断充实由天然贵族构成的领导团队,而这些天然贵族的天分与出身毫不相关。
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实践。当旧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仍为世袭贵族或教会势力所把控时,杰斐逊却主张,国家应该由最有思想、学识最渊博的人来统治,无论他出身如何。
但是这一实践最大的缺陷在于,他将女性以及非裔美国人完全排除在外,认为只有白人男性才能被彻底启蒙,担当领袖的重任。这是北美启蒙运动在实现人类解放方面的明显局限。这也恰恰表明,无论一个人的知识多么渊博、见解多么深刻,也永远无法摆脱整个环境对他的影响,而这里所说的环境包括他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阶层以及个人利益的得失。
《独立宣言》
亚当斯将杰斐逊草拟的《独立宣言》称为“陈腐”之作。对此,后者回应道,《独立宣言》所呈现的本就“不是某种全新的原则或观点,也不是把以前从未提及的事情说出来,而是用有力且朴素的语言将一种常识展现在人们面前,引起人们的共鸣”。
在某种意义上杰斐逊是对的,他所说的“常识”已经在英格兰、苏格兰以及法国的启蒙思潮中深入人心,但是这些启蒙思想还从来没在任何公开发表的革命性纲领中被提出来。
《独立宣言》都说了些什么
为了论证北美殖民地反殖民斗争的合法性,杰斐逊用非常清晰且准确的语言表明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长久以来滥用职权且强取豪夺”,明确提出英国国王“不适合统治一个自由的民族”。
但在此之前,他列出了一系列“不言自明”的真理。首先是“人人生而平等”,这在当时是个十分大胆的提法,有机结合了洛克的“白板说”与哈奇森的性善论。然而问题在于,杰斐逊的平等理论忽视了北美殖民地的真实情况。在当时的北美殖民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充斥着尖锐的不平等,对于生活在那里的几十万奴隶来说尤其如此。
杰斐逊接着写道,个人“都被赋予了若干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激情澎湃的表达无疑是动人心魄的,尤其是他在宣言结尾处的用语。但是,它们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引领革命先锋的原则还是点燃民众革命激情的火种?
“生命权”或许是杰斐逊所列的真理中最不言自明的一项。他受到洛克所提出的“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的启发,将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视为新政府的基本目标。洛克在1689年写道,对无政府状态与“战争状态”的恐惧是“人自发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的重要原因”。革命的北美殖民地人民同样意识到了战争的危险。
在杰斐逊忙着草拟宣言的同时,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已经悄然展开。他们在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中败下阵来,男女均死伤惨重。他们的财产要么被充公,要么被彻底销毁。费城的革命领袖心里很清楚,他们之后要么被集体绞死,要么被分开处决。
革命与启蒙并行
“自由权”是美国革命的“珍贵宝石”、最高目标与战斗口号,始终是人们赞美与向往的对象。对于北美殖民地人民而言,要想获得自由权,他们的敌人是显而易见的,即英王乔治与英国议会。但是,自由本身的含义对他们来说却并非那么不言自明。
英国启蒙领袖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帮助北美殖民地人民形成了对自由的丰富理解。事实上,后者中的多数人深受1689 年英国光荣革命的启发,承袭辉格党人的政治理念,对个体自由充满狂热的激情。
在这些殖民地人民看来,个体自由将保护人民免受统治者的压迫,但是这种自由只能通过代议制政府实现。他们深受洛克的启发,认为自由是天然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而非由君主或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这在当时是一种相当激进的观点,意味着人民群众享有一国之绝对统治权,因此,为了重新从暴君手中收回自由权,人们有权进行暴力反抗。
然而,自由并不仅仅是在政治上免于被压迫,也不单指在私人生活中有自己的空间或个人财产得到有效保护。相反,自由真正的内涵在于各种权利的复杂结合,包括思想自由、宗教自由、社会自由以及家庭自由等。正如洛克所指出的那样,自由是一种路径而非终点。
对于一部分人而言,自由意味着自决或自我实现的权利,用杰斐逊的话来说,就是追求幸福的权利。这种积极的自由观要求政府将履行权利的机会返还给人民。这里所指的机会包括接受教育的机会、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及免于剥削和压迫的机会。
杰斐逊后来提出,每一代富人穷人之间都要进行财产再分配,由此,积极的自由将进一步推动平等这一在杰斐逊看来最不言自明的真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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