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陕西闹灾荒,陕西督粮道(相当于陕西省粮食局局长)张集馨不得不停征军粮,“而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意思是说张集馨要照常给陕西巡抚林则徐送“好处费”。林则徐是张的顶头上司,每年要向皇上密报张集馨的情况,可以直接影响张的仕途前程,因此林则徐所得“好处费”最多,计“每季白银1300两”,另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年逾万”。
其中有几个细节值得深思:一是“灾荒”,说明灾害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二是“停征军粮”,说明灾荒程度严重,连战备物资都不得不停止征派;三是“如常支送”,说明不管天灾人祸,林则徐所需“陋规”都会旱涝保收;四是“年逾万”—当时清朝巡抚的定额工资约每年150两银子,小户人家一年的生活费用大约是20两银子,“年逾万”相当于500户人家一年的生活费用。可见,林则徐所收“陋规”不但数额巨大,而且情节恶劣。
林则徐是百姓心目中的好官,有着为人称道的廉洁作风,曾多次发出“不准下属远迎、不准摆酒席、不准索贿受贿”的“传牌”。像他这样道德高尚的官员为何也不能抵挡“陋规”的习染呢?只要认真分析当时的官场风气,就会一目了然。
清朝时潜规则盛行,几乎没有州县不取“耗羡”、没有督抚不收“陋规”、没有京官不接受“孝敬”,清廉奉公的官员也照“潜”不误,连康熙年间第一清官嘉定知县也要加征四分“火耗”。官方在计算官员收入时,都把俸禄简略不计,只算各种礼金,因此什么职务收多少、哪些时候该送礼、送礼的规矩和途径有哪些,都有了不成文的规定。许多官员宁可冒险挪用国家的银子,也不敢耽误给上级送礼,有官员甚至发出“上司各项陋规等于正供,不能短少”的感慨。道光曾下旨整治陋规,因遭到官僚集团的集体反对,最终不得不做出妥协,表示只要不搜刮过分,就是好官。
林则徐混迹官场多年,当然深知潜规则的重要性,也深知搞潜规则的银子来自国库和对百姓的层层盘剥。但是,如果自己拒绝潜规则,就是对整个官僚集团利益的挑战,上级官员会利用手中的职权影响自己的仕途前程,同级官僚会视自己为官场异类、孤立打击自己。林则徐生活在这样一个封建大背景下,不拒绝潜规则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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