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中国借鉴苏联经验,开始大规模配置托儿所。截至1954年,全国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系统已建有托儿所4003个、哺乳室2670个。
近日,“幼托难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曾经享受着福利性托儿服务长大的一代人,如今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幼托机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托管孩子成为职场父母的一大难题。
那么,托儿所与幼儿园有什么区别?曾经遍布全国的托儿所又是怎么“消失”的?
幼儿园晚清传入招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
“托儿所”和“幼儿园”,常被当作可以通用的概念。其实二者区别很大。
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是由德国教育家、现代学前教育的鼻祖弗里德里希·威廉·奥古斯特·福禄贝尔(Friedrich Wilhelm August Frobel)创办的。
1840年的一天,福禄贝尔在路上看到了莱茵河谷在眼前舒展开来,就像一个天然花园,于是他高呼:“有了,有了,学校的名字就叫做幼儿园。”据说,这是“幼儿园”名称由来的鲜为人知的故事。
1805年,福禄贝尔在法兰克福一所中学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1826年,他的代表作《人的教育》出版,使他获得了创新型教育思想家的国际声誉。
福禄贝尔将儿童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婴儿期、幼儿期和学生期。他指出:“儿童早期(即幼儿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人的整个日后的生活,即使到他将要离开人间的时刻,它的渊源都在儿童早期”。为了更系统地对幼儿施以早期教育,他极力倡导开办幼儿教育机构。
180年前(1837年),55岁的福禄贝尔和同事在勃兰根堡为年幼的孩子开办了一所游戏和活动的机构,并找到了完善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材料来充分发展他的幼儿教育思想。这个机构在1840年被命名为“幼儿园”,也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幼儿园的雏形。
然而1851年8月7日,普鲁士政府以所谓的“政治和宗教领域的破坏倾向”为由,下令取缔幼儿园。福禄贝尔很受打击,于第二年含恨而终。遗憾的是,他没有看到,他的学生及后代在国际上不断推广幼儿园,推动了幼儿教育的进程,我们也因此有了更丰富的“童年记忆”。
幼儿园在晚清时传入中国,又称蒙养园、幼稚园等。1916年,北洋政府颁布法令,规定蒙养园“以保育三周岁至国民学校年龄之幼儿为目的”。此后中国的幼儿园机构,大都沿用此项规定,主要招收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而3岁以下的婴幼儿则进入托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