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沙情奕
炎炎夏日,每天顶着个高温来上班,除了每月能多个200元高温费,貌似也没啥额外的惊喜了……
可就这200元钱,遇上一些无良的老板,还要想方设法的克扣。
这不正好暑假了,家里有孩子的,难免要请个几天年假带孩子满世界去转转。比如周到君就打算月底请几天年假的。
那么,问题来了。你说,我请假的这几天,单位会不会扣我的高温费啊?一个月200元,按21.75天的工作时间计算……休一天扣九元二角?休个十天,一张“毛爷爷”就没了!随便去论坛里逛逛,发现跟周到君有同样疑虑的小伙伴还挺多的。
既然有疑问,那么咱们现在就好好搞清楚吧。
休年假要扣高温费?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没有正常出勤的员工,原则上是可以按照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的:
200÷21.75≈9.2元
简单的打个比方说,你请一天事假,单位较真的话,是可以扣你9.2元高温费的。因为请事假企业可以不发工资,包括高温费。